解读 | “激发消费活力”十大维权案例④古董家具消费陷阱【2024天津经济广播315特别节目】
天津经济广播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天津经济广播联合天津市律师协会共同推出2023消费维权十大热点案例与解读,帮助消费者扫除消费道路的障碍,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生活。
ONE
今日关注
古董家具消费陷阱
主持人张源
主持人刘涛
案例主题介绍:
近年来,古玩字画、古董家具等艺术品成为继股票、房地产之后的又一投资渠道,开始受到追捧。可是随着收藏热的兴起,古玩字画、古董家具买卖行业乱象丛生,甚至处处是陷阱、骗局。近日,天津某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红木家具买卖纠纷案件,今天就以此案为例揭开古董家具交易中的陷阱。
TWO
案情·判决
2022年8月至10月,张先生先后从位于鼓楼古玩街的某商铺王先生处购买了22件古董红木家具,共支付40余万元。因为当时双方的关系相处的不错,张先生后又以代卖方式的方式退回了17件家具,最后因有3件家具王先生不同意退货产生矛盾,故而成诉。在诉讼中,原告张先生主张购买时卖方王先生承诺家具为大红酸枝,并对家具的年代进行承诺,而实际家具并非大红酸枝,且年代也不实。在购买家具后,张先生对双方退货协商的过程进行了录音。而被告王先生陈述,在销售家具时只是对年代有所承诺,但对于家具的材质只承诺是红木,未对具体树种进行过承诺。
围绕着争议的问题,法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通过鉴定,最终确认涉案的三件家具的材质和年代与被告承诺的不符,构成欺诈。最终判决王先生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的货款的损失,总计60万元。
TREE
案件解读
本案的一大特点是买卖的标的是有一定年代的古董家具,属于古玩的范畴,而双方在买卖时未订立书面买卖协议,对于所购家具的材质等特征约定不明,造成对本案的基础事实查证困难。虽然后期买家对双方协商的过程进行了录音,但录音中卖家也未对材质等关键问题进行明确回复。而在诉讼过程中,卖方以“买定离手,出门不问”的古玩行的交易习惯进行抗辩,因此在庭审中围绕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询问和调查,最终法院综合录音及庭审中双方的陈述,认定卖家存在欺诈行为。
本案的另一个争议点是对于家具年代的鉴定问题。因为一般的社会上的年代鉴定大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资质,咱们国家对于年代鉴定标准的制定相对滞后,也给本案的认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虽然这个案件最终判决的结果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但这个过程是十分曲折的。
FOUR
律师观点与消费提示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刘鹤律师
一、要尽量订立书面合同
古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真假优劣的判断属于交易惯例中认可的趣味性要素,就是咱们老百姓俗称的捡漏或打眼的情况。在古玩行业中,一旦古玩售出,通常不予退换,这已经构成了古玩行业的特殊行规。在购买古玩时,买受人应当凭借自己的经验和鉴赏能力进行判断,通常不能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因此在购买时要尽量订立书面合同,将购买物品的材质、年代等重要特质在合同或票证中标明,以避免事后出现纠纷。
二、要理性消费
商家往往利用对收藏品市场鉴定、估价和买卖等专业领域存在认知局限和渴望“捡漏”“升值”的投机心理实施欺诈。所以,一定要对自己的藏品价值有客观理性的认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三、要审慎甄别商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
不能简单以卖家的环境、规模和装修等表面现象判断经营状况,要注意查看相关的经营证照,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的方式核实其真伪,选择正规商家进行交易。
另外在消费过程中,卖方也会提供一些商品的鉴定证书,因为鉴定机构的水平良莠不齐,消费者对于这些证书也不能盲目信任,一方面可以要求卖方出具国家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者和卖方一同到鉴定机关进行复鉴,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来辨别鉴定证书的真伪。
四、消费需三思而行
商家在销售的过程中一般会鼓吹古玩古董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咱们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所谓的投资收藏品升值快、高回报、无风险的宣传,提高投资的风险意识。在消费前应及时与家人商议,并谨慎核实相关物品的的来源。同时,要注意留存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原件,增强证据意识,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采取报警或投诉的方式及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