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塑造主发起行“基因”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杜肖锦
随着村镇银行逐步推进吸收合并,主发起行的作用被反复强调。
顶层设计方面,“压实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责任”已高频出现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中。特别是2024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发文指出,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主发起行持股比例,建立主发起行主导的公司治理机制。
业内实践方面,多名机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主发起行的支持与帮助是管理好村镇银行的关键。主发起行是村镇银行的大股东,其自身的业务模式和经营管理对于村镇银行管理而言是重要的参考甚至模板。
的确,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之路上,主发起行不是“路人甲”。主发起行要编辑好自己的基因,将好的公司治理经验复制出去,将支农支小的业务经验发散出去,切实抓好村镇银行的管理。
实践证明,良好的“基因”是可以复制的。如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依托主发起行台州银行的制度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等,专注赣州地区小微业务,把有限的人员和资金用在支持业务拓展上,提升自身经营水平;重庆农商银行作为旗下12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加强条线管理,由各事业部对村镇银行各业务进行垂直指导,优化管理设计、加强监督审计。
当然,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也需要在实际中动态调整,不照搬照抄,而是将主发起行的经验做法与自身业务实际相结合,走出“一行一策”的路子。
主发起行和村镇银行也要“双向奔赴”,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双向的业务、管理交流。主发起行要主动履职、靠前指导,村镇银行要提升接受主发起行管理的主动意识,尊重主发起行大股东地位,支持主发起行依法履职,树立和增强接受主发起行依法管理的主动意识,及时反映自身经营和风险状况,配合主发起行并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