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起火后快速产生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这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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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电动自行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在为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带来的火灾隐患不容小觑。2月25日,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大家规范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畅彤)电动自行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在为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带来的火灾隐患不容小觑。2月25日,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大家规范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
提示介绍,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做过实验,实验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起火30秒,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常见原因包括:过度充电,一般情况,充电8小时左右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过长时间的充电,会导致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使用过久,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如果车辆电线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自行车,不同品牌的车辆混用充电设备,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
据消防部门统计,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很多车主为了省事,经常在睡前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或者客厅整夜充电,凌晨至黎明这段时间往往是人们睡熟的时候,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及时发现,甚至来不及逃离。
因此,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大家规范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避免火灾发生。
电动自行车车主
请将电动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规范停放或充电;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进行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购买电动自行车建议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电动自行车品牌;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免为日后行车安全埋下隐患。
小区物业、高层建筑管理公司等有关单位
依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车辆充电的行为。
各地居民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消防及有关部门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