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货款误转同名账户 警银协作快速追回8.95万元

封面新闻

关注

郑年孝 杨焜 封面新闻记者 罗轩

“我的钱转错了,咋办?”2月8日上午10时许,一名身穿白色羽绒服的年轻女子,在2名公安民警的陪同下,焦急地跑进了农业银行达州经开支行的营业大厅里。一进入网点,年轻女子便哭诉起来。

银行开辟“绿色通道”为女子办理业务

据该女子介绍,她是达州东部经开区一家私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之前,她曾在多个企业从事过财务工作,因平时企业财务支付需要,她在农行掌银中将多个公司的供货商添加为了收款方,从之前的公司离职后,因疏忽未及时清理收款方列表。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其手机银行的收款方表列里存留下两个同名的收款方,一位是现在公司的供货商,另一位是以前公司的供货商。

该女子回忆,2月6日下午5时41分,她使用农业银行的掌银,向目前供职公司的供货商张某转账支付一笔金额为8.95万元的货款时,因一时大意,仅核对了姓名,没有核对账号,所以误将这笔钱转给了曾经供职过的另一个企业的供货商张某的银行卡账户里。

2月8日,她目前所在公司的供货商张某因迟迟未收到货款,便催问她什么情况,她立即查询账户,发现这笔款项已转出且并无被退回,便只好查询转账明细,才发现转错了账号。而她与错收款的张某并无任何往来,想联系对方商议退款也无从下手。

情急之下,她跑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也感到为难,因为该女子求助的事项不属于“电信诈骗”,无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只好建议她向银行求助,警方可以协助“追款”。

经银行柜台查询发现错收款的张某系新疆乌鲁木齐市人,进一步查询得到其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立即提供给公安民警。同时,按照银行《借记卡账户应急控制柜面作业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做好了应急控制错收款账户的所有准备工作。如果公安民警一旦与错收款人退款沟通失败,将立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以保障汇款方的资金安全。

经过公安民警耐心细致的沟通和相关政策法律的宣教,错收款人张某承认自己的确收到了这样一笔意外资金,并同意立即如数返还至划款账户。当天下午4时许,这笔“走丢”了两天的货款,原路返回到了该女子所在公司的账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