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青年路羊肉馆谁正宗?四十年老店成功维权
扬子晚报
#徐州老店青年路羊肉馆招牌之争#【#徐州青年路羊肉馆谁正宗#?四十年老店成功维权】在徐州,提起青年路羊肉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家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店,承载了三代徐州人记忆中的味道。青年路羊肉馆的前身为徐州市云龙区美味小吃部,成立于1984年,由当时的青年社区街道主任邵存兰带领辖区内的五保户、残疾人及困难群体共同创办,属集体性质。1986年,为了增加店铺收益,邵存兰在河南烩面的基础上,结合徐州羊汤,研制出了徐州特色羊肉拉面(烩面),曾创下一天卖出1000碗的最高纪录。由于店铺开在青年路上,马路对面就是曾经的徐州市老公安局,这家店就被市民们俗称为了“青年路羊肉馆”“老公安局对面的羊肉馆”。1995年,美味小吃部由集体性质改为邵存兰个人承包,店名也更改为了“青年路羊肉馆”。由于邵存兰年事已高,儿媳翟昌莉到店辅助婆婆。在此后的20余年当中,婆媳二人一心经营着店铺,中途两次搬迁。2016年,有顾客向翟昌莉反映,在徐州云龙区开了一家青年路羊肉烩面,店内打着“始于1986年”等名号。老板还对外声称和原来的老公安局对面的羊肉馆是同一家店,自己和翟昌莉是亲戚关系。翟昌莉发现这一情况后,她曾上门进行沟通,发现经营仿冒店的是一对年轻夫妻余某和许某。许某口头保证,今后不再称自己是老公安局对面同一家。想着现在年轻人创业不容易,翟昌莉决定不再追究。可没想到,在老店第二次搬迁到地下室后,由于铺面太隐蔽流失了大量顾客。就在此时,原本那家打着“青年路羊肉”招牌的烩面店在几年间开遍了徐州大街小巷,老板正是余某和许某。二人并未履行当初的承诺,对外仍然用“老公安局对面同一家”的说辞。频频被“蹭”热点的翟昌莉和邵存兰决心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2021年9月,翟昌莉以余某、许某及二人名下注册的与青年路羊肉烩面相关店铺存在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综合互联网上的市民点评、证人证言等历史沿革相关信息,可以证明,“青年路羊肉馆”是与徐州市青年路老公安局对面以羊肉为特色的餐馆具有特定联系的专有词汇。被告虽系“青年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但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青年路羊肉馆”成为与徐州市青年路老公安局对面以羊肉为特色的餐馆具有特定联系的专有词汇的情形下,其享有的“青年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该受到规制,“青年路羊肉馆”专有词汇具有明显的可保护利益。所以,本案二被告与徐州市青年路老公安局对面以羊肉为特色的餐馆无经营行为上的联系,其在经营行为中使用“青年路羊肉”等字样,系加剧经营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另,本案二被告经营中宣称“是老公安局对面的店”及使用“老字号”字样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应该受到制止。二被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在其字号中使用“青年路”文字;停止“青年路”与“羊肉”搭配作为标识使用;停止宣称“自己是老公安局对面的店”行为;拆除其门店中宣称曾在青年路进行经营的标识、老字号标识、始于1986年的标识;在报纸上连续三日刊登声明,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翟昌莉经济损失3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后又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赵天剪辑张笑疾)#徐州[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