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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网络热词被抢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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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热词虽然自带流量,但将其作为商标来申请并不一定符合合法性原则。

近几年,网络热梗被不少公司抢注商标。由于一些词语天然带有很强的传播性,一旦一个梗火起来,就容易出现蜂拥而上进行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

2024开年爆款电视剧《繁花》于1月9日收官。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剧中耳熟能详的“汪小姐”“繁花”“不响”等已被申请注册商标,涉及文字、图形、英文等。其中与“繁花”相关的商标申请更是超过200个。

王家卫监制剧版《繁花》

据悉,申请人多为泽东事务所有限公司,该公司正是《繁花》承制方。值得一提的,“爷叔”早在2012年、2017年就被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分别是上海两家公司;“宝总”则从2018年开始被注册为商标,申请人为个人,用于医疗器械、仪器、茶饮料等商品。

在剧集走红的同时,商标申请的激增也引起了一系列的争议与讨论。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商标申请已被驳回,而其他一些商标则已成功注册。这引发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的思考。

近期,哈尔滨花式宠爱南方游客成为新晋顶流,其中,“南方小土豆”“广西小砂糖橘”等对游客的爱称也成为网络热梗。企查查APP显示,“南方小土豆”被抢注商标,申请人为自然人张某某,国际分类为服装鞋帽。

在去年,“尊嘟假嘟”被抢注商标冲上抖音实时热搜,“尊嘟假嘟”是属于语言幼态化倾向的谐音梗,该梗在网络上的快速流通,是幼态蠢萌型审美倾向的体现。

不少网友认为,“尊嘟假嘟”是语言贫瘠、幼稚的表现,不分情境的使用让人感到冒犯、心生厌烦。但又无法否认其的大众化程度。“尊嘟假嘟”在网络上走红之后,部分商家陆续开始将“尊嘟假嘟”作为店名,包括服装店、传媒公司、电商公司等。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尊嘟假嘟”已经被上海某公司和安徽某公司申请在第35类和第30类商品上注册商标,当前商标状态为申请中。在去年已有多家成立的公司名称中含有“尊嘟假嘟”,包括服装店、传媒公司、电商公司等。

当下,网络热词被注册为公司名的情况很常见,一些做“商标生意”的公司会时刻关注网络热点,只要出现热门话题就会将其注册为商标或公司,等待其他人需要时出售。

当然,也有部分人是为了蹭热度,将公司名称取为网络热词的名称,为了避免重复,他们会进行多个版本的改写。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使用热词商标申请成功率并不高,大多都处于在待审中,还有些申请被驳回。

网络热词虽然自带流量,但将其作为商标来申请并不一定符合合法性原则。一些内容低俗、无格调、具有嘲讽或恶趣味的热词不被准许注册。

需要注意,因为互联网的特性,热词本身往往与公共利益、公众情感、政治文化等因素联系在一起,所以很容易就会触碰到商标法中“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这一点。

在过往案例中,因不良影响被驳回的商标也有不少,如“叫了个鸡”“屁颠儿”“吃货”“李叫兽”等。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37.2万件,2023年1-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占比22.5%。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首批1105件企业商标品牌及285件区域商标品牌获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它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这些元素的组合构成的。

商标的作用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它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中国古代的商标文化

中国商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在这个时期,考古发掘的铁器上出现了“渔”“川”等字记号,这些记号是用来区分商品来源的。这些可以视为中国最早的实物商标。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一段著名诗句。在这段诗句中,所咏唱的“杜康”是中国古代民间所崇拜的“酿酒始祖”和“酒神”。而“杜康”这个词语也从人名逐渐演变成了酒的商标名称,这是我国古文献所记载的较早的文字商标。

中国近代商标的发展

进入近代以后,中国的商标文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1923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商标局。1923年8月29日,荣氏兄弟按照该《商标法》注册了“兵船”面粉商标,成为中国近代第一号注册商标。这个商标有着独特的创意设计,以文字与图形相结合的方式呈现,主体图案为一艘乘风破浪的兵船,既体现了当时民族资本家积极向西方学习的理念,也包含着“一帆风顺”的寓意。该商标至今仍在使用,已经成为了中国商标文化的经典案例。

 新中国商标注册的开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批准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依据该条例规定,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成为当时的商标注册机关。

1950年10月1日,中央私营企业局编印了第1期《商标公报》,该《商标公报》上公告了183件商标,在第25页,记录了新中国第1号注册商标——“太阳”,申请人是天津元兴成铁工厂的张启元。当时规定了3个月的异议期,无异议的商标将予以注册。这件“太阳”商标在1951年3月1日出版的第6期《商标公告》上被公告予以注册。这一事件标志着新中国商标注册的开端,为中国的商标事业奠定了基础。

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法是《商标法》

从1980年中国开始统一注册商标算起,中国商标年申请量突破10万件用了14年。

此后商标年申请量年年递增,到20年前的2003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45.2万件,打破了美国2000年创造的年商标注册申请量37.5万件的世界纪录。

1982年,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并在198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现代商标法的诞生。现行的《商标法》是在2019年4月23日第四次修正,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商标法》实施40年以来,我国商标注册量已由1983年的9万多件增长到2023年的438.3万多件。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614.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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