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知名地产商陈宪清行贿案开庭 曾因土地一级开发纠纷诉政府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郝成 北京报道
2024年1月29日,知名地产商、海韵集团原董事长陈宪清行贿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当地人大代表及陈宪清的3名家属旁听了该案,陈宪清当庭表示,自己不认可有关部门安排的法援律师。
海韵集团曾为三亚市政府做土地一级开发,并因被拖欠数十亿元与政府对簿公堂。陈宪清曾获得海南省和三亚市杰出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私营企业家等荣誉,并曾担任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本次开庭,陈宪清被指控向三亚市原副市长李柏青、三亚市原市长王勇、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国强等多名官员行贿。
一份公开披露的法律意见书显示,周光权、张明楷、阴建峰等知名法律专家论证后表示,被诉行贿行为的主体应该是海韵集团,而非陈宪清个人。“被诉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是单位且为单位利益而实施,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而不应认定为陈宪清的个人犯罪。”
庭上,陈宪清否认行贿,称指控犯罪行为均系官员对单位索贿造成,与其个人无关。
牵扯多名落马官员
“你别说,我也没委托你,你说啥话啊?”开庭中,陈宪清对有关部门安排的法援律师并不认可。此前,陈宪清的辩护人蔺文财被海南中院告知“你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不予准许辩护,实际上一年多前,海口中院出函同意由蔺文财担任辩护人并安排会见。
开庭中,针对辩护人问题,陈宪清提出诸多意见,但未获正面回应。
公诉方指控称,陈宪清向三亚市原副市长李柏青、三亚市原市长王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王庆伟、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国强等人行贿。
指控陈宪清的具体行贿行为包括:以现金及安排他人以“炒房号”获利名义转账给李柏青亲属等方式,向李柏青送出188万元;以低价出售房产、出钱装修房屋、购买家具以及以“炒房号”获利名义转账等方式,送王勇409万元;在某高尔夫球会会所北门路边送给王庆伟现金100万元,并通过王庆伟弟弟送给王庆伟现金120万元……
而指控行贿最大一笔的2000万元,与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国强有关:2012年,沈煤集团要求从与海韵集团合作的半岭温泉项目撤资后,陈宪清请托刘国强出面协调,后安排财务人员支取2000万元在北京交给刘国强的儿子。
对此,陈宪清的前辩护人蔺文财早前对媒体表示,刘国强是对企业实施了诈骗,其虚构了借钱买官后归还的谎言,骗取海韵集团2000万元,相关卷宗内并没有自然人陈宪清个人求助事项,陈宪清既不是被害人也不是行贿人。
公开信息显示,刘国强于2022年被判死缓;李柏青于2021年被判11年;王勇于2021年被判无期徒刑……相关通报中,刘国强被提及其曾向相关企业索取好处。
据早前媒体报道,2010年,海韵集团旗下企业曾与三亚市政府签约,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总面积达4393亩)。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商议由三亚市政府回收项目,最终因回收费用问题产生巨大经济纠纷。双方为此一度对簿公堂,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企业已被国企托管
公开信息显示,陈宪清1971年2月出生于辽宁省朝阳市。其于1998年在朝阳市创办三星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进驻三亚成立海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海韵集团,该公司除地产主业外,还涉足酒店、餐饮等,旗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余家,资产过百亿元。
在三亚,陈宪清先后获得海南省和三亚市杰出青年企业家、海南省和三亚市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私营企业家、海南解放60周年十大优秀企业家、希望工程20年杰出公益人物等荣誉,并曾当选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起诉书显示,因涉嫌诈骗罪,陈宪清于2020年8月18日被海南省公安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2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批准逮捕。除本次开庭的行贿指控外,陈宪清还被指控涉黑等犯罪,但目前这些指控尚未开庭。
据了解,陈宪清和海韵集团旗下各类资产多已被海南省公安厅查封、扣押。2022年7月21日,曾发布关于公开追查追缴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房产、商铺、车辆、股权的通告。
通告中,被追查追缴的涉案房产、商铺多达428处,主要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和陵水县。此外,被查封冻结的还包括车牌号为“琼D88888”劳斯莱斯轿车在内的52辆涉案车辆,以及6家涉案公司股权。
另据了解,2022年时,三亚扫黑办向海韵集团等企业下发通知,称由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海韵集团及旗下7家涉案公司进行托管。为此,陈宪清原辩护人曾对此发起信息公开之诉,后被以该信息不在公开范围为由驳回。
陈宪清此前曾通过律师表示,对于国企托管民企一事,他表示不理解,并认为此举给海韵集团的相关诉讼活动、业务开展带来了不便。
(编辑:孟庆伟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