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勤晶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政府网站
转自:防城港发布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勤晶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29日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毛勤晶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