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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星直播带货"翻车",商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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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子、黄圣依夫妇因为一场直播带货陷入争议。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称,她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另外,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1月26日,负责该案的警察称,该案已受理,现正处于侦查阶段。

黄圣依工作室则发表声明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两人(杨子、黄圣依)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在看到抖音招商广告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在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后,对方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王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不过,直播的进展没有晟宸泽传媒此前承诺得那么顺利。王女士表示,晟宸泽传媒曾提醒过他们爆单的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最终只卖出去一单,销售额约100多元。“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王女士告诉媒体,她已经报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负责该案的警察1月26日回应称,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在受案后,最长60天会有结果,是刑事案件就立案,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予立案。”“因为这是经济案件,涉及到好几个账户,不单单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要核实,现在资金流向没有全部出来。”

过往历程中,利用明星光环来直播带货“翻车”的案例也并不

这也并非首次黄圣依陷入带货争议。2020年,有直播代运营平台高层向媒体吐槽明星带货太坑,花10万坑位费找杨坤带货,只卖出18348元销售额。花了10万坑位费找黄圣依直播,才卖出去5个杯子,销售额695元。

2023年11月23日,话题“明星收3.3万元坑位费只卖出一包木耳”登上微博热搜第一。11月21日,安徽寸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其为参与演员杜旭东10月27日的直播带货活动,向杜旭东方授权公司缴纳了3.3万元坑位费,但最终只卖出64.9元,只卖了一包木耳。

2021年,某商家花了51万元坑位费请陈小春为商品代言,结果最终只卖出了4000元商品,商家一纸诉状把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中院最终裁决负责推广的传媒公司退还商家41万元。

2023年,明星直播带货的热潮已到分水岭,一边是贾乃亮、戚薇等明星人气不减,屡屡活跃在带货榜前列;一边是大量的明星艺人告别直播带货。究其原因就是,带货拼的不全是明星的人气和流量,更多在于主播的诚意和内功。选品仔细,亲自体验,专业讲解,完善售后,背后的努力到位了,镜头前的明星光环才能转化实际销量,否则只会在一次次“翻车”中耗尽情怀。

针对直播间乱象,监管的脚步越来越快。《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重点规范的就是刷单炒信、数据注水、虚假宣传等情况。《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也是禁止数据流量造假,要求规范平台直播营销行为,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和数据造假,欺骗和误导用户。

作者:方若圆

编辑:李昂

监制:王俊稷

来源:环球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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