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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总工会启动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

媒体滚动 2024.01.28 15:53

转自: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江西工人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江西省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4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包括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其中,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对象为江西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或设立在江西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中的职工。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下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通知》明确,此次表彰分为常规表彰和单列表彰。常规表彰方面,2024年拟表彰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50个、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130个、江西省工人先锋号100个。单列表彰共分两类,一是对于在2023年度全省产改督查中获评好或优秀等次单位,表彰分配名额适当予以倾斜并单列;二是对于在2023年度江西省“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建筑信息模型(BIM)工种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单列表彰。

《通知》要求,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在推荐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一线产业工人不低于40%,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农民工的比例不低于10%,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没有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得参加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技能比武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要注重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团队及所在单位中推荐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为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推荐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的在赣优秀港澳台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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