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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两会|杨海燕委员:完善长护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撑起“保障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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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24日讯(记者 刘丽媛)如今,有很多“4+2+1”结构的家庭,独生子女不但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还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当家庭中出现失能、失智老人时,会出现“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局面。为此,江苏省政协委员,北京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杨海燕带来提案《完善长护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撑起“保障伞”》,希望为更多失能老人家庭减轻压力。

杨海燕告诉记者,江苏省早在8年前就开始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南通、苏州、徐州、无锡、常州、扬州、泰州等城市先后积极开展试点,并形成了宝贵的长护险制度试点经验。但是这一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并不是很高,她自己也是因为母亲年老失能后求助于护理院,才知晓并让母亲享受到这一惠民的民生制度政策的。

长期护理保险即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对于经济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者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凡是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一且失能都可以加入保障。2023年6月1日起,江苏正式通过地方立法,确定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去年10月这一制度在江苏实现了全覆盖。

杨海燕认为,长期护理保险一方面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另一方面也通过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提高患者和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不过其中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为此,她建议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并适时开展长护险制度制度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长护险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机制,为长护险制度保驾护;持续加大宣传落实,增加长护险知晓度,增强长护险制度城乡覆盖面及服务供给,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这一福利制度;稳步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监管,解决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失能人员的监督举证困难、难以全面防范等问题。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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