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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时评:网红自曝嫖娼,岂能只要流量不要脸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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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因在直播间自曝嫖娼经历而陷入舆论争议的网红“铁头”,已被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封号禁言。点进其个人账号主页,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据1月19日潇湘晨报)

“铁头”之所以敢于洋洋得意地在直播间自曝“嫖娼”经历,可能是因为,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安全期”,说说也没事。但是,网红“铁头”为了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把嫖娼经历当成谈资、噱头,以故弄玄虚的方式,在直播中堂而皇之说出来,毫无道德底线和节操可言。这样的直播行为,俨然是只要流量不要脸,实在是令人不齿。

事实上,网红“铁头”自爆嫖娼经历的直播行为,本身违反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属于违规直播。嫖娼行为不仅违法违规,而且违反社会道德,网红“铁头”在直播中吹嘘嫖娼经历,明显是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有悖公序良俗原则的内容,向社会传递错误的价值观,客观上会误导大众

为加强网络主播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从业行为,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行为。

或许,网红“铁头”不再需要为多年前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但法律之外还有公序良俗。“铁头”曾在采访中表示,自己热衷钻研法律,家中法律书籍成摞摆在沙发上,甚至晚上睡觉前都会看半个小时法律知识。钻研法律,可不是“钻法律空子”,如果自恃“过了法律追溯期”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早晚会为自己的狂妄而后悔。应当让他为“只要流量不要脸”的行为付出代价。唯有如此,才能警示部分不良主播。何勇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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