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探索 各方协同 成果显著 中国农业“保险+期货”发展历程及取得的成效
金融时报
转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构建了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事实上,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针对农业发展和农业转移支付的一个政策工具,当前,农业保险大部分只覆盖自然风险,可是,农产品价格本身已经走向市场化,如何通过有效的金融工具对冲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给农业经营主体带来的风险,同时,从制度体系层面规范并促进相关金融手段的组合运用,让现代农业发展更能得到充分保障,农业“保险+期货”的模式由此应运而生。
我国“保险+期货”是建立在农业保险和期货市场不断发展完善基础上,是两个风险管理市场密切协作、有效管理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管理的重大创新。在这样的模式探索过程中,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和地方政府根据农民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的现实需求,相互协作、合力推进,经过八年的不断努力,该模式在保障农业种养主体基本收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探索出符合国情农情的,并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风险管理模式,获得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认同。
农业“保险+期货”的起源
《报告》指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在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农业经营主体和地方政府对防控市场风险、获取相应保险保障需求不断提升。在此之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积极寻求创新突破,开展以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为目标的农业保险创新模式。但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国内再保险体系单一、保障能力低,保险公司也缺乏自身风险转移的工具和手段,因而在承接农民价格波动风险以后,自身承担风险无法进行分散对冲,经营压力巨大;在缺乏有效财政支持的情况下,无法大面积推广。
国内几个商品期货交易所和部分具有较强业务创新能力的期货经营机构早期也曾探索利用“期货+订单”等方式管理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对其销售农产品价格给予一定程度的保障,曾取得了不错效果;但由于期货相关业务专业性较强,农民甚至不少新型经营主体很难理解,也难以大范围推广。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至此,在中央政策文件的指引,地方政府和基层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市场风险的内在诉求,保险、期货等市场主体多年力图为农业种养主体提供市场风险保障的积极探索以及商品交易所的积极推动下,保险和期货两大风险管理市场密切协同、保险公司和期货经营机构力求探索出独具中国特色、防控农产品市场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的“保险+期货”路径,这就是“保险+期货”模式产生的大背景。
《报告》显示,首单“保险+期货”是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背景下推出的。2015年,我国玉米进行收储制度改革,实施“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价补分离新机制,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尚无法完全应对价格大幅下跌给农民带来的巨大价格风险冲击的背景下,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的支持下,由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与新湖期货子公司新湖瑞丰共同推出玉米“保险+期货”的价格险试点。该试点于2015年8月推出,双方商定,参考当时玉米C1601合约(即玉米2016年1月份合约)期货价格,保险合同设定玉米目标价格2160元/吨,保障周期为2015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辽宁省锦州义县农业合作社的51家农户提供覆盖1000吨玉米、共计保额216万元的2016年的玉米收入保障。该项目保费为11.58万元(由大商所提供支持),同时,人保财险支付9.66万元向新湖瑞丰购买了1000吨玉米的看跌期权,以对冲未来玉米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赔付风险。项目结束时,玉米价格跌到1918元,跌破了目标价格。最终,农民获赔24万元,保证了每吨2160元收入;保险公司收取保费11.58万元,支出9.66万元,成功转移赔付风险;新湖瑞丰收取9.66万元权利金,向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提供了类似“再保险”的服务。
2015年由大商所支持的三个“保险+期货”试点均获得了较好效果,很快就获得参与方、相关监管机构乃至中央政府等多方认可;“保险+期货”也从2016年起连续八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表明该模式在服务农产品市场风险防控方面已经成功,未来需不断优化模式、提质增效以发挥更大作用,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农业“保险+期货”的发展历程
《报告》详细阐述了农业“保险+期货”的发展历程。
一是保障品种范围不断扩大,项目数量稳步增长。2015年试点的“保险+期货”项目仅包含玉米和鸡蛋两个品种。之后覆盖品种不断增多,到2022年项目包括玉米、大豆、生猪、鸡蛋、棉花、白糖、苹果、花生、大枣和天然橡胶等共计10个品种,涉及粮、棉、糖、肉、蛋、油、果、胶等8个农业板块。在开展单一品种试点的基础上,交易所从2019年起陆续推出生猪饲料指数、鸡饲料指数、生猪养殖收益等指数类产品,将玉米、豆粕、生猪或鸡蛋等产业链上的商品按照生产加工配比组合成指数,以此作为标的,向养殖主体提供利润风险管理工具。在品种扩大的基础上,项目数量总体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到2022年稳步增长至约460个项目(不包括商业化项目)。
二是“保险+期货”从开始仅有价格保险,到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并存,且价格险项目占比近90%,突出了项目防控价格风险的特点和初衷。早期实施的“保险+期货”项目以价格险为主,参考或采用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保险产品的目标价格和实际价格,主要以农产品未来销售价格为保障目标。当保障周期结束时,若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则保险公司根据二者价差进行赔付,反之不发生赔付。价格险主要解决农产品销售环节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截至2022年末,价格险仍然是“保险+期货”的主要险种,累计开展项目超过1200个,占比近9成。
同时,为探索解决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产量减少给农民带来的风险,大商所在价格险试点的同时,于2017开始支持南华期货和阳光农险在黑龙江赵光农场首次开展以大豆产值为标的“保险+期货”收入险项目试点。此后收入险覆盖品种不断扩大,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2021和2022年分别开展了苹果和花生收入险。截至2022年末,“保险+期货”收入险项目累计开展200个左右,占比10%以上。
三是保费支持来源日益多元,从早期的仅有交易所支持到交易所、各级政府、农户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共担保费。早期“保险+期货”的保费补贴均由期货交易所支持。2017年前,交易所对项目的补贴比例一般超过80%。随着试点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试点效果的逐步显现,2017年地方政府主动联合交易所、保险公司和期货经营机构结合当地种养特点,发起“保险+期货”项目,并提供部分保费支持;截至2022年底,各级政府补贴“保险+期货”项目资金累计超过11亿元,被保障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缴纳项目保费累计超过7亿元,形成了多元共担的保费来源结构。此外,近年地方财政支持意愿提升,保费补贴的比重不断增大。例如,2022-2023年商业化“保险+期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大,财政补贴金额最大的广东、湖南、山东三省,项目规模也位居全国三甲,而湖北、贵州、江苏、山西等省份的财政补贴比例均已超60%。据了解,江苏省已明确财政支持“保险+期货”项目资金将由2022年的3000万元扩大至2023年的6000万元。
四是从早期的仅有分散地域试点,发展为既有分散试点。也有县域全覆盖试点,分散试点占比约80%。2015—2017年,不论是“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还是收入保险试点项目都是在不同地点的专业合作社或农场分散进行的。为支持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从2018年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分别支持保险公司和期货经营机构探索县域全覆盖试点的模式,实现区域性、规模性保障。截至2022年底,县(市、旗)区域覆盖的项目累计超过260个,占全部项目比重约为20%。
农业“保险+期货”的主要成效
《报告》总结了农业“保险+期货”的主要成效——“保险+期货”已经成为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农民收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覆盖面大,惠及农业各类主体广。2015年以来,“保险+期货”模式累计开展了1400多个项目,辐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惠及种植面积5800多万亩和2000万吨现货量,涉及290多万户次农户和129个国家级贫困县(包括74万贫困户),全部项目总保费规模约42亿元(仅包括政府项目和交易所项目),在玉米、大豆、天然橡胶、苹果等品种上累计开展了260余个县域全覆盖项目。
二是保险和期货行业防控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经验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服务乡村振兴打下更坚实的基础。“保险+期货”模式使得保险行业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保自然灾害风险的业务模式,摆脱了仅依靠大数法则防控自然风险的局面。在此过程中,参与“保险+期货”的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期货经营机构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了一条服务“三农”的新路径,而且参与项目的期货经营机构数量大幅增加。
三是“保险+期货”实现了较高的综合赔付率,在防控市场价格风险方面取得较好效果。八年来,“保险+期货”累计投入保费42亿元,赔付近30亿元,综合赔付率约为70%(不包括商业化项目),不少项目赔付率超过100%,凸显了我国在探索开展价格保险的作用和成效,为我国持续开展价格保险积累宝贵经验,也坚定了信心。
四是服务脱贫攻坚发挥积极作用。2020和2021年是脱贫攻坚关键阶段,各期货交易所均加大了对原贫困地区的项目支持力度。部分项目还获得国际组织的认同,向世界传递中国智慧和经验。上期所在这两年支持的县域覆盖项目占全部项目的比例分别为41.07%和74.78%,呈递增态势。郑商所支持的甘肃静宁“保险+期货”项目入选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企业精准扶贫专项案例50佳”。
黑龙江桦川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自2016年起,在大商所的支持下,中泰期货和人保财险连续七年在桦川县探索“保险+期货”,七年来,在当地共计承保玉米157余万亩次、大豆25余万亩次,累计投入保费金额1.11亿元,累计赔付金额1.15亿元,整体赔付率103.45%,并形成了“桦川模式”。2019年桦川县1200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中泰期货因此荣获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最佳创新金融产品扶贫项目奖”,桦川县也荣获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上述《报告》由太安农险研究院联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水平对外开放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并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