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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敢辞退我

越女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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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我倾诉——

她正在被职场霸凌。

她是一家公司的高管,今年四十来岁。

老板为了砍公司成本,希望她能走人。

可真要实打实补偿N+1的话,这钱高达30来万。

老板不愿意给,所以用到的手段就非常恶心。严格考勤打卡,但凡迟到1分钟,HR就兴师问罪;

任何她从事的工作,老板都决绝中止,态度冷若冰霜;

她的下属们,也纷纷划给另外的人汇报。

...

朋友每天上班如上坟,坐班如坐牢,特别难受。但倔劲也上来了,就以熬a股的心态熬着。

她和老板就这么极限拉扯。

僵持了三个月后,朋友又多领了三个月薪水...

朋友觉得老板也不容易。

内心想退让一步:

老板不想给补偿也行,但她需要一个「被辞退」的名义呀。

被动失业才能领失业金。

这失业金饭票还是挺重要的。

因为四十多岁了,再找合意的工作也难;而她交了这么多年社保,能领24个月的失业金,这也不是个小数目。

她现在恨不得拍着老板肩膀说:

兄der,能不能大气点,勇敢点,说出辞退的决定?

你愁公司的钱,我还愁我的失业金饭票呢。

这位高管朋友已经在谋划后路。

她失业后,还有个头等要考虑的是,先办哪件事?

1)是先领失业金呢?

2)还是先给自己交社保?以灵活就业的身份

她想哪怕失业了,也要多攒几年社保。

毕竟她也四十多了,再熬几年就退休了,养老金也没那么遥远了嘛。

至于失业金——

这张饭票放在那,随时可以领,倒也不用那么急。

...

我翻了一下读者留言,还有小红书,发现这个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事。

失业后——

先领失业金?还是先交社保?

很多人在两者之前犹豫,下不了决定。

但不是的!

国家明文说了——

领失业金期间,也可以交社保(灵活就业的方式)

也就是说,这并非是必须二选一的考验。

我从人社部的官方微信上,就找到了这么一段:

但,这可能出现了经典的困境:

国家政策是好的,地方执行么…有自己的小九九。

变了味。

像上海就很头铁了,并不允许边领失业金,边交灵活就业社保。

之前也有杭州读者和我留言:

杭州有些城区可以同时办,有些不可以。

遇到这种尴尬,大家也可以拿着国家文件据理力争一下。

我问了北京的社保工作人员,他好心提醒我——

“你得先领失业金,然后再交灵活就业社保”。

官方文件里并没有顺序的说法。

但我估计,这个顺序还是值得注意的;换个顺序,或许会有一点点刁难,挑刺。

简单总结一下:

领失业金vs交灵活就业社保

两者能同时搞,那就同时搞。

如果不能呢?

如果必须二选一呢?

经济条件困难,还是想法设法领失业金,解决燃眉之急。

经济条件尚可,优先考虑交社保吧。

现在40岁以上的人交社保,还有4050补贴,力度也很大。

但这个政策它是阶段性的。说不定哪天就改了,甚至是没了

像北京的4050,最近就调整了发放方式。

以前是直接补贴,现在改为先全额交钱,再退还补贴的部分了...

什么是4050补贴——

女满40岁、男满45岁(有些地方是50岁)交灵活就业社保,国家可以每月帮你补贴一笔钱。

以北京为例,灵活就业一个月最低交1882块钱,国家会每月补贴1200多元,帮你出2/3的钱。

一般最长可以补贴3年;如果离退休不足5年,最长可以补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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