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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打网红大V造谣传谣等乱象

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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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22日电 22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举措成效情况。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石铀介绍,今年4月到7月,针对热点舆情事件中网络谣言高发乱象,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百日打谣”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从工作中看,网络谣言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更加频发。由于热点事件自带网络流量,大量自媒体往往蜂拥而上,结合热点话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由此导致热点事件伴生网络谣言现象愈发突出。如,今年10月发生的上海4岁女孩沙滩走失事件中,某自媒体运营公司借机编造“女童父亲系继父”等谣言文章进行引流,非法获利4万余元。对此,属地公安机关已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是受流量驱动的网络谣言传播范围更广。在“唯流量论”的提成规则下,为吸粉引流、非法牟利,自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水军”团伙肆意编造谣言信息、负面信息,形成热点后又引发大量自媒体账号迅速模仿跟拍,刺激了网络谣言的大面积传播扩散,这是网络虚假信息泛滥的根本诱因。如,今年湖南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案件中,相关自媒体运营人员摆拍“女骑手深夜送餐外卖车被盗,当街哭泣”、“大雨天母亲当街脚踢女儿”、“女儿执意送母亲坐牢”等多条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大量关注。

三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降低造谣成本。当前,人工智能、视频合成等技术发展迅速,被不法分子用来一键生成虚假信息,极大降低了造谣门槛和成本,增加了管控难度。如,今年广东公安机关查处了多起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大量生成涉及法律政策、政府决策等虚假内容文章的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是短视频谣言更加难以辨别。在人人都是短视频制作者的网络时代,短视频形式生动直观、信息承载量大,因而比图文内容更容易获得网民信任。不法分子采用与真实新闻相似的形式和风格,配合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断章取义等手法,使虚假信息看起来更加真实可信,增加了谣言的辨别难度。在今年江苏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案件中,相关人员制作“无锡工厂爆燃致2人死亡3人受伤”的虚假视频,以新闻报道形式谎报灾情,引发社会恐慌情绪,属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是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网络谣言往往利用人们的恐惧、愤怒或好奇心,以情绪化的方式制造矛盾和对立冲突,操纵受众的情感和立场,极易在社交媒体上扩散引发舆情。如今年湖南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案件中,相关人员为吸引关注,编造“湖南某中学组织集体嫖娼”“某女子一个月被家暴7次”等虚假信息传播炒作,造成恶劣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依法查处。

石铀指出,网红大V具有较强的网络影响力,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主要有三点举措:

一是紧盯网络谣言线索,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的网红大V,以及借机进行造谣引流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警示、禁言、封号等管理措施。

二是分析查找网站平台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管理规范和社区公约,推动建立违法账号“黑名单”制度,挤压造谣传谣活动生存空间。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重点网红大V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醒,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络大V遵纪守法、抵制谣言。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彤进一步指出,治理网络谣言,落实企业平台主体责任至关重要。下一步,公安部将立足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研究采取多项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责任。

一是对网络谣言案事件频发、实名制落实不到位、产品风险漏洞多的网络平台,采取提醒、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充分动员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网民志愿者、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网络谣言乱象治理,推动纠治自媒体、电商、文娱等领域“流量为王”的价值取向。

三是逐步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从单个平台向多平台、全平台推广,限制造谣传谣劣迹人员从事内容生产行业。(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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