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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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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农民日报

近年来,浙江省龙港市聚焦全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居住新问题,探索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成效显著。

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解决龙港市全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社员住房“用地保障难、居住环境差、经济负担重”等问题。龙港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同志介绍:“龙港于2019年撤镇设市,在行政管理上实现了全域城市化,村庄建制单元已改为102个社区,户籍人口39万,其中社员23万人。受土地紧张、规划管控、资金压力多重影响,部分社员成了分不了宅基地、享受不了城镇住房保障、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主任叶柏坚介绍:“在农民公积金制度创建之初,将多大范围的农民社员纳入缴存群体、每月缴存多少合适、怎么激发各方积极性是我们研究的重点。”龙港市自2022年8月出台《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陆续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从扩大覆盖面、业务办理、财政补贴、金融政策、年审制度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化,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框架。

针对住房困难的农民社员大多以务农、务工为主,收入稳定性不高的情况,龙港市参照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退休养老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即可依规建缴住房公积金。

华中社区社员冯亦霸通过“浙里办”在线申请办理建缴住房公积金,审批时间为5天。在缴存标准设置方面不搞“一刀切”,社员可根据自身收入实际情况,按不低于该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10%的缴存比例,按月缴存。如冯亦霸住房公积金的每月缴存金额为300元。目前已有6536名社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归集额达623.2万元。

在政策落地过程中,有些群众确实存在缴纳困难,为此,龙港市坚持分类施策,创新实施财政配缴、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等路径,切实提高农民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对尚未分配取得宅基地,且同一户口簿内所有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住房的农村社员和全市低收入农户,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缴存财政补助。”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蔡启尧介绍。配缴资金列入市农业农村部门年度预算,并对配缴对象实行资格年审制度。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提取一定集体收入用于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存缴社员的补助,比如涂厂社区对本社区20名低收入农户进行最低标的全额建缴。

目前已有199名无房户和低收入农户享受财政配缴资金。此外,为增强政策吸引力,对所有建缴对象的个人缴存部分,按照国家基准利率5年定期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提高农民公积金投资收益。

公积金贷款还支持社员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农村社员,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15万到50万元,支持社员建造、返修自建房,以及购买跨社区调剂保障房、购买安置房、装修、租赁等。贷款额度基本覆盖社员不同程度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25%,比当前商业贷款市场报价率低1.05个百分点。”龙港农商银行信贷部经理吴圣安说。以贷款20万、20年为例,社员通过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降低109.4元,累计减少利息支出2.63万元。

今年5月,龙港市华中社区居民冯世恩收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15万元,这是该制度实施后发放的首笔贷款。冯诗恩激动地说:“一个月缴存几百元压力不大,不仅让我们有资格贷到购房建房款,还能享受企事业职工同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非常划算。”

此外,龙港市设立“农商共富基金”,按照每月50~100元的标准,对正常缴存社员的贷款还款利息给予补贴。同时加强资金安全监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半年以来,社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热情明显提升,来咨询建缴和贷款的社员数量明显增长,为此,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单列‘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公积金建缴社员的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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