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点设在小区影响生活”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我们小区里住的绝大多数是海口市航运公司的职工,房屋不能用作其他用途,但从今年10月30日开始,海口市第二客运公司(简称“客运公司”)把办公地点设在小区里,还占用小区的停车位。曾有业主阻拦该公司车辆进入小区,没想到他们强行抬杆开车往里闯,导致有人受伤!”近日,海口市航运公司宿舍楼小区业主称,客运公司把办公地点设在小区里,经常有陌生人进出,给大家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我们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让大家安心生活。”一位业主说。
记者 苏钟 文/图
业主:有人阻拦公司车辆进入小区被撞伤
12月5日,记者来到海口市航运公司宿舍楼小区走访。业主陈先生介绍,小区是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共有54户住户,设50多个停车位,住户基本是公司的职工。“小区一直都是由单位自主管理,停车位基本可以满足大家的需求。”
陈先生介绍,今年10月30日,客运公司把办公地点设在小区里,公司人员频繁出入小区,不仅增加了小区管理难度,还影响了大家的生活。此外,客运公司的车辆也占用了小区停车资源,不少晚归的业主无车位可停。“11月24日,该公司一辆白色车辆要进入小区,遭到业主阻拦,没想到他们抬杆硬闯,导致有人被撞伤。”
小区保安室监控视频显示,11月24日傍晚,有多名人员挡在一辆缓慢行驶的白色车辆前,试图阻止其进入小区,但众人被车辆逼得步步后退。陈先生表示,业主被车撞伤一事已多次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相关证据,目前还没有处理结果。
该小区负责物业管理的王先生介绍,小区多年来都是单位自主管理的,一直相安无事。但客运公司在海口市航运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搬到小区A栋101房办公,引发多位业主不满。“客运公司称,办公地点是职工王某给他们免费使用的,但王某现在已经不是海口市航运公司的职工了。此外,小区属于集资建房,只能用于居住,A栋101房的产权也是海口市航运公司与王某按份共有,海口市航运公司系该房屋的共有人。”王先生表示,王某没有权力擅自将房屋交给客运公司使用。
“小区房子只能作为居住使用不得私自改变使用功能。”王先生介绍,目前,海口市航运公司已经分别给王某和客运公司发函,要求后者尽快搬离小区,否则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收回房屋。同时,受伤业主也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客运公司:在该小区办公合法合理,“没有人受伤”
记者在小区A栋101房门口看到,门口处挂着“海口市第二客运公司办公室”的牌子。客运公司工会主席冼先生表示,他们在该小区办公合法合理。“办公房屋是王某无偿提供给我们公司使用的。除了这套房,我们还使用了该小区另外两套房办公,所以才提出需要一些汽车和电动车的停车位。”
冼先生表示,客运公司和海口市航运公司都是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的下属单位。“我们在进入该小区办公前,和物业打过招呼了。究竟小区的房子能不能用来当办公室,还需要相关部门鉴定。”
对于11月24日傍晚客运公司车辆进入小区引发纠纷一事,冼先生表示,当时小区大门口的栏杆本来就是打开的,车辆进入小区后没有引发人员受伤。“具体情况可以到派出所了解。”
冼先生称,海口市航运公司要求他们尽快搬离一事,辖区社区曾进行协调,但是海口市航运公司不愿意和他们谈。“如果非要我们搬走,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随后在海口市公安局白龙派出所2023年11月30日出具的受案回执上看到:11月30日报称的林某某等人被故意伤害案我单位已经受理。12月5日,海口市航运公司部分职工代表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民警称,下一步将进行法医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