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照亮人生路
我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小时候,大多时间缠着母亲问这问那,可她只认得仨字——自己的名字,无法回答我的很多问题。她说自己是个睁眼瞎,眼前一抹黑;人要不走夜路,就得先把心照亮。
不知道,母亲是为了给我找个玩伴,还是为了甩掉我这个一肚子问号的“小尾巴”。有一回,她从帆布包里变出两本连环画,在我眼前晃了晃。“呀!这是啥书?”母亲说:“售货员说是《红楼梦》《西游记》,你还不认得字,先看小人书吧。”
我一头扎进小人书的世界,就像打开一盏心灯,射进缕缕光亮,内心透亮而丰盈,孤单寂寞再没了藏身之处。这些画册,成了我的伙伴,我跟随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拿着金箍棒打妖精……孙猴子陪我度过了学龄前的时光,在我小小的心里扎了根。没有文化的母亲,却用书籍这盏灯,照亮了我的童年时光。
1973年,母亲和我结束了三年的乡村生活返城,企业不能安置住房,只好在父亲的单位暂住。一家人住在父亲所在车间会议室左侧的里间,会议室中间有个圆桌。父亲每天给工友开早班会,布置一天的工作,有时还念报纸。放假期间,父亲操着浓重的山东口音,嘹亮的读报声把我从睡梦里唤醒。
父亲常坐在圆桌前,认真地看报纸,我好奇地走过去,父亲便挪过《唐山劳动日报》。从此,读报成了我每天的功课,闲着无聊,把报纸里的短新闻、诗歌、散文摘抄下来,有时还给母亲读报。
上了初中,语文老师布置写作文,同学们托着下巴发愁不知从何下笔,而我的作文每次都是范文。于是,我对文字有了浓厚的兴趣,认定只有在文字里才有自豪感。我开始喜欢写作,竟然突发奇想开始写童话。一个暑假,我不出门躲在家里写童话。父母看我认真的样儿,在一旁哧哧地笑,估计压根儿不信我能写出名堂。
在暑假即将结束前一周,我完成了四、五十页信纸的书稿——童话《小毛驴找妈妈》,不知天高地厚地寄给了《人民文学》。童话写的是:一头小毛驴走丢了,寻找失散的妈妈的心路坎坷历程。
或许,童话所要表达的正是我当时的心声。因父亲的原因,1970年,我跟随母亲从城市到了乡村,丢失了城市的伙伴、老师和同学,就像走失了的毛驴,没有了安全感。三年后,命运流转,一家人又从乡下回到了城市,结束了漂泊的日子。我又开始思念乡村伙伴、同学、老师。正是在人生当中最孤独的时间段我完成了童话。
童话肯定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但那却是人生当中,我的第一篇纯文学处女作。虽然“胎死腹中”但我不遗憾,惋惜的是没留底稿。
初中阶段,教数学的梁老师手里有很多文学书籍,但她特干净,不愿意外借书籍。我的目光盯住她书橱里的长篇小说《桐柏英雄》,却不好意思张口说借,老师看出我的小算盘,破例借给了我,我高兴地抱着书回家。为了讨好老师还可以再借书,我包了封皮。这本书唤醒了我热爱文学痴迷的细胞。果然,还书时,老师见我包了书皮,高兴地告诉我以后想看啥书就拿吧。
高中阶段,我遇到了引领我写作的启蒙老师——语文老师,北京大学毕业的赵宗仁老师。上作文课,他大多朗读我的作文,也点燃了我对写作的热情。一次上语文课,他问我:“为啥不参加作文比赛?”我说怕一节课时间紧张写不完。他说:“你能行,快去报名还不晚。”我看着老师殷切的目光,没有其他选择。
作文比赛时间是一节课45分钟,很有挑战性。体裁是议论文,题目自拟。我写的题目是《鲜明的对照》。素材来源是根据当时的《唐山劳动日报》上刊发的新闻。是两张照片配新闻,涉及两个不同命运的孩子。奇怪的是,我并不紧张。平日里看报纸的习惯,打开了我的视野,文章格局明显占了上风,他们大多写的小圈子,我关注的是他人。这篇作文在全校40个参赛选手中获得了第一名。颁奖大会上,校长把沉甸甸的十本世界名著递给了我。这十本世界名著也开启了我的文学梦想。
参加工作后,我每年订阅杂志《芳草》《青春》《萌芽》,连续订阅了几年,这些纯文学期刊就如一盏盏灯,照亮了我的文学之路。
1976年地震后,唐山市启动重建家园项目,政府统一建了新居。搬家前,父亲瞒着我把三麻袋杂志都卖了,还得意地说卖了三十多块钱。三十多块钱,在那个年代的确让人兴奋,可我被父亲气哭了。书是我最珍爱的东西,父亲却当废品卖掉了。我气愤地指责他只认钱,一向性子火暴的父亲,竟收起雄狮般的个性,安静如牛。
一次单位派我去北京出差,我去王府井书店买了精装本《红与黑》《简·爱》《安娜·卡列尼娜》,正好当教师的公公来家。他看我买了一堆书,一向斯文的公公生气地说:“买这么多书还过日子吗?”公公是老大学生,竟然反感我买书,太出乎我的意料。后来我想通了,那时的工资不高,三本书几乎花掉了我一个月工资的一半,有过困苦经历的公公,肯定担心我们的日常开支。
书籍成了我生命里的一个符号,或者说,书籍就像是我的孩子。如果有人借钱不还,我不会记得;可借书不还者,我记一辈子。至今,我为两本借出的书不还而遗憾,就像丢了两个孩子一样的心痛。在技校当老师时,借给学生一本写作书,那是我看过有关写作的最好的工具书——《写作大观》;借同事一本有关清朝历史的书籍,皆因各种借口再无音讯。书籍,在我眼里就是至宝,为了保护书籍,我给书籍搭建了严实的壁垒,不再外借任何人。
爱人听同事说他的孩子喜欢看文学作品,便从家里的书架上选了一本世界名著《高老头》借给了那孩子。我事后听说,让爱人要回书。他开玩笑说:“至于吗?你不真成了‘吝啬鬼’了?”我没觉得过分,借出去的书大多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变得“灰头土脸”。
偶尔同学聚会,有的同学会感慨有时会寂寞,可我从来不寂寞,我有书籍陪伴。我没有其他爱好,只爱买书、看书和写作,已经融进了血液,贯穿我的一生。每年我去北京王府井书店买几本好书,书橱不断扩大规模,那是我积累的巨大财富。即便如今互联网时代,我仍旧对纸质书情有独钟。读着铅字书有实在的存在感,闻着墨香有满满的归属感,可以沉浸其中,找到灵魂的伊甸园,让自己的心灵自由飞翔。
书籍是我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人生。以后的岁月有书籍相伴,我的时光殷实而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