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郑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闽金复〔2023〕100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关于郑超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招银字〔2023〕28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郑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履职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