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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如何保障?第七届财经发展论坛在沪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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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如何提升财政重点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2月2日,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主办,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上海竑壹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协办的“第七届财经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全国人大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提升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财政转移支付。”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丛树海教授认为,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但仍然存在结构不合理、一般项目种类较多等问题。未来应该从推动转移支付立法、进一步强调“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适度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等几个方面入手,更好地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更加有效地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浙江财经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教授强调了财政在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需要政府的财政提供兜底。我国的财政对医疗保障领域提供了大力支持,但我国的医疗保障环节仍然面临诸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明显减少、长期护理试点地区基金筹资缺乏财政投入、对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和对重特大疾病的补助不足等问题。他认为,未来要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加大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等方面继续完善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

针对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发展现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提出,要重点研究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险的职责和目的,支出方向和报销目录应当立足医保收入属于人民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突出医保的互济性特点,重点保大病、保急需。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政府对医疗健康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但支出政策不够科学、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支出效果未达预期,群众满意度并不高。建议在今后的研究中要更加重视财政投入的政策导向和安排,提出更加有效的政策参考意见。

在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中心主任王雍君教授看来,医疗卫生服务不应该是一种普通商品,而是一种国家的福利、公民的权益和权利,相关的财政政策要基于需要的分配正义理论,医疗卫生服务应该按需进行分配。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左学金教授认为,我们要加大财政对民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在医疗卫生领域,要加大中央的事权。

上海交大-耶鲁大学卫生政策联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大海教授认为,我国政府不断增加了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但同时也存在医疗资金的浪费和不规范使用问题,在有些具体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依据非常模糊,今后应该对诸如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依据进行重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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