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预重整程序终结,业内人士认为“并不意味着无路可走”
贝壳财经
贝壳财经讯,12月1日,泛海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泛海控股(即“**st泛海”,证券代码:000046.SZ)对外发布《关于法院终结公司预重整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经调查发现泛海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已不具备重整可能并申请北京市一中院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程序,据此,北京市一中院决定: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
据业内人士分析,预重整程序终结并不意味着无路可走,泛海控股后续仍可以通过继续挖掘其他有效资源,改善经营状况,通过债务重组、企业重整等多元化路径化解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泛海控股拥有物业、不动产等优质资产,还持有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股权。对于本次预重整程序终结,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实践中也有类似案例,具体情况需要专业机构在未来再进行专业判断并接受市场的检验。”
据介绍,预重整是为了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困境企业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的程序。在预重整阶段,一般由临时管理人在摸清企业资产负债及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识别困境企业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临时管理人还要组织协调债务人、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磋商,拟定预重整方案,为后续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夯实基础。
然而,重整是市场化、法治化的行为,即使公司进入预重整或重组,并不能保证后续重整成功。“重整成功与否取决于偿债资源是否充足、债权人对重整方案是否认可、重整各方利益再分配是否达成一致等方面。”上述业内人士介绍道。
公开信息显示,泛海控股临时管理人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经债权人推荐并经由法院指定担任本次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据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知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遍及全国以及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丰富的企业破产重整经验。根据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在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申请时,应载明查明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后可以作出终结决定。
2023年6月2日,泛海控股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受到各方广泛关注。另据公告,截至6月30日,共有13家意向投资者提交了报名材料。
在此前一期《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中,泛海控股表示,在临时管理人的组织和协调下,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与审查、财产调查、重整投资洽商及公司预重整方案完善等工作仍在推进。
本次临时管理人申请终结预重整程序,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可能是泛海控股重整投资洽商及预重整方案完善等工作并不顺利。如果债务人、意向投资者以及债权人未能协商形成重整方案,临时管理人就可能认为公司不具有重整可能并向法院提出终结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则会相应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