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一地百亩水稻田被挖成鱼塘?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慧岩 发自河南固始
近日,网友反映河南固始观堂乡杨圩村王岭组上百亩基本农田(水稻田)被当地一生态园流转承包后被挖成了8个大塘,用来养鱼养甲鱼。村民担心将来承包到期后无法再继续耕种。11月24日,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到现场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8个约80米*60米土坑
根据网友的反映,记者来到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九冲碑生态园,在生态园南侧穿过“牧富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牌楼,道路两侧分别各有一个大土坑,坑内有少量的水,坑内及坑边充满土块。手机测量工具显示,两个坑长约80米、宽约60米,深约2米。
固始观堂乡杨圩村村民王华(化名)正在路边翻土,她告诉记者,这几个水坑是养鱼和甲鱼的,基本都是他们王岭组村民的农田。
王华家约5亩的农田就在其中,承包出去六七年了,“刚开始承包那会儿,他们还是种水稻,但今年4月他们把坑挖深了。”王华说。
村民李建(化名)提供的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显示,甲方为固始县观堂乡杨圩村王岭村民组,乙方为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承包期限从2016年4月15日到2046年4月15日止,共30年。
另一名知情人士也透露,承包流转后,他们(生态园)早期在这片田里搞稻虾混合种植养殖。
记者沿着田间小路一直向东走,一共有8个大小类似的土坑,有的没水有的有水,据村民说,这些有水的坑里还有甲鱼,那些没水的之前是养鱼的,十几天前抽干水把鱼捞了出来。路的另一侧,则是一片水稻田,王华说,如果不是被挖成了大坑,现在坑里应该也有水稻苗。
基本农田成了大坑,“心疼”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说,被挖成大坑的地方原来是水稻田,是基本农田,“不想让他们挖,也没经过我们同意,但也没办法,好好的田被挖成这样,肯定心疼啊!”王华说。
《合同书》显示:“乙方所租土地主要用于种植作物和水产养殖,不得开挖大塘和水库,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李建在自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了一个地块,他告诉记者他家一块田就被挖成了鱼塘,该地块显示为“基本农田”。
公开资料显示,由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九冲碑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成立于2011年11月,位于河南省固始县观产堂乡陈集、巴族、杨圩三村结合部,占地面积133.2万平方米,注册资金8000万元,是一家集豫南生猪养殖、水产养殖、稻虾共作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生态农庄。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扶贫明星企业。
官方回应调查后回复记者
当地政府部门对此是什么态度?11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固始县自然资源局,该局办公室一位詹姓工作人员称,目前不太了解具体情况,会将该情况记下来,由专人负责去现场调查核实后再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信阳市固始县位于河南省南部,全县常年水稻种植面积约180万亩,是河南省第一水稻种植大县。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事最终如何处理?记者将持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