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执行被替换废止的国家推荐性标准,是否违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企业产品执行被替换废止的国家推荐性标准是否违法”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问:
在旧版国家推荐性标准被新的国家推荐性标替代后,企业仍按照旧标准生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总局回复:
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产品采用标准只要未违反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执行原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