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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廊坊经验” 感悟司法传承

媒体滚动 2023.11.09 09:35

转自:廊坊日报

提起“廊坊经验”,对于廊坊法院人来说可以称得上家喻户晓,对于稍有资历的廊坊之外的一些法院人,也可以说耳熟能详。

我与“廊坊经验”的流转岁月,是从人民法庭开始的。

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刚刚从法律专业学校毕业的我,被分配到了廊坊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天桥西人民法庭。

法庭里一共五名同志,一名庭长、一名副庭长、两名审判员,还有一个刚刚毕业分配的我。

老庭长名叫王文学,50多岁,花白的头发,非常健谈。谈的最多的是调解。他总说法庭的案件多属家长里短的家务事,调解结案,有利于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和谐、社会的稳定。

当时,我因为刚刚走出校门,对于结案方式,有较强的理论知识支撑的,但对于调解在实践中的意义和运用,还真有些不明深浅。

好在庭里有位年轻的高景怀审判员,善于钻研,知识丰富,业务精通。限于个人及法庭的条件,这位年轻能干的审判员一家,暂时居住在法庭的平房里。因为我刚分配,一个人就住在法庭,他便时常叫我去他家吃饭。一来二往,不仅结下了深厚的同事友谊,而且还从与他的闲谈中,了解了许多从未听过的调解经验的介绍和有趣的调解故事。

这些介绍和故事的主角便是“廊坊经验”。从他的口中得知,一直以来,廊坊法院很注重调解。他指点我:咱们庭长说的调解指的就是着重进行调解。他说,因为198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把“调解为主”改为了“着重调解”,所以,院里要求,我们各个法庭都要抓好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

后来,我由基层法庭转到刑庭。正是在刑庭工作这一段时间,在参加院里的一次会议时,听说了1984年和1990年廊坊法院分别参加了第四次、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据说,当时的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两坊”模式,即河北廊坊和山东潍坊模式。

因为这层关系,我还沾了不少光。记得1995年我被抽调到省法院信息科搞编发工作,综合科、宣传科和《河北审判》的科长、主任们慢慢与我熟悉了。见到我时,还时常半开玩笑地说:一位来自“廊坊经验”家乡的小伙子。

1997年7月,由于工作的需要,我调到了廊坊中院,在办公室和研究室暂处及工作的几年时间里,由于从事调查研究、撰写信息及综合报告的需要,在耳濡目染中对于“廊坊经验”就有了更加深入具体的了解。

记得中院有一位庭长张惠刚,对于“廊坊经验”津津乐道。渴望知识的我们很愿意听他讲这里面的心得和故事。

在他娓娓讲述中,常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永清县的别古庄人民法庭。

他说,1954年到1959年的几年时间里,马锡五同志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当时,由于我市法院很早就有重视调解的传统,马锡五同志曾有很长时间在当时属天津专区的永清县别古庄法庭进行调研,总结调解经验,这为“廊坊经验”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958年,毛泽东主席指出:“我们解决民事案件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即为“十二字方针”。1964年,遵照毛主席依靠群众办案的指导思想,又把“十二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他还跟我们说,1950年第一次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诉讼中的调解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当时,廊坊对可以调解解决的案件,尽力采取调解的方法解决。

从他深入浅出的讲述中,我们了解了,当时的法院人重视乡下办案、巡回审理,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廊坊经验”的雏形在这个时期也基本形成。1978年和1981年,廊坊法院因此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二次、第三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会上介绍调解工作经验。

张庭长每次都讲得如数家珍、绘声绘色。我们也听得津津有味。我们一个个经常为老庭长的博识和深厚的审判功底所折服。

岁月流转到1991年,这时我已是一个有基层人民法庭和刑事审判工作数年司法经历的实践者。在岁月的洗礼中,正慢慢褪去学生腔调,司法工作者的气质正浸染身心。

这一年,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自愿合法调解”成为调解基本工作原则。廊坊法院在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中广泛运用调解,同时,积极扩大司法调解的范围,探索在合同、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等新类型案件中适用调解,实现了诉内诉外两个良性循环。

辛勤的探索,逐渐结出果实。1995年底,河北省高院专门在廊坊召开现场会,丰富这一经验,并向省委政法委写出了报告。1996年,省委政法委以文件转发了省法院的报告,“廊坊经验”也由此正式得名,在全省推广。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原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怀安同志,副院长祝铭山、马原、唐德华同志都给予了充分肯定。王怀安和唐德华同志分别称之为“东方经验”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典范”。

记得2000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唐德华副院长来廊坊法院考察工作,在廊坊开发区法院他欣然写下了“廊坊经验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典范”,鼓舞了所有廊坊法院人。当时,办公室宣传岗位上的我,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了这珍贵的瞬间。

在此之后,在创新深化“廊坊经验”上,廊坊法院人推出许多创新思路。记得当时安次区法院推出了一个女子调解庭,连庭长在内清一色七名女同志。各个精挑细选都是业务骨干。她们工作十分出色,曾吸引了各界领导和许多知名人士在内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来参观。

说起女子法庭,有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说是有个离婚案件的男当事人,与女方争这争那,极其不通事理。有一天,他来到法庭,正碰上法庭的“娘子军”集体都在,便把他围在了中间,你一句、我一句地开始轮流论理讲法做他的工作。最后他哀求说:“姑奶奶们,饶了我吧,我同意调解还不行吗”,捂着耳朵冲出了“娘子军”的包围圈。

2001年7月,我撰写了《“廊坊经验”赋华章》一文。描述了“廊功经验”的出发点是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最终目标是化解纠纷、和谐社会、让群众满意;其生命是抓住了公正与效率主题。也许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廊坊经验”才在一代代法官的努力中赋写了一个个华彩乐章。

2003年,我国把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确立。适应新的形势,2004年廊坊中院专门成立调解庭,与我们在一起爬格子摸爬滚打七八年的我们的办公室副主任走马上任担当第一任庭长。随之而来的便是“廊坊经验”的一次质的提升。

2005年廊坊经验发展到创新阶段。“廊坊经验”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倡导并践行“三位一体”大调解,参加了全省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现场会并介绍经验。2007年7月在廊坊召开全省法院系统深化“廊坊经验”现场会。作为宣传工作者,我们的身影也随着这一个个场景的出现而不时闪现其中。

在这一阶段,在实体上,调解从民事向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以及行政争议案件审理中延伸。在程序上,调解从一审向二审、再审、执行及信访接待中延伸。在协调联动中,调解由法院单独行动向依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处理联动机制延伸。通过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系而深化。

廊坊法院人不懈奋斗的结果是,2008年3月,最高院将廊坊中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法院。4月,中央政法委授予廊坊中院全国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先进集体,并被省委政法委记集体三等功。5月,廊坊中院在永清、固安召开深化“廊坊经验”现场会,出台指导意见,推进立体多元化建设,推出了购买服务等十项调解机制。

2010年6、7月份,最高人民法院要各地报送当地民事调解经验介绍。当时院领导组成一个班子,并责成我为撰稿人。在许多人的帮助下,我收集了许多材料。最后形成了《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发展“廊坊经验”》,后被最高法院选中,拍成专题片作为全国民事调解工作会议培训材料。

2012年,也是我刚上任宣传处长的那一年,我把这个剧本浓缩成《创新和发展中的“廊坊经验”》,分“廊坊经验”的新突破、机制创新中的“廊坊经验”、享誉中外的“廊坊经验”、“廊坊经验”的继承与发展,在《廊坊日报》头版头条发表。

随后几年,“廊坊经验”积极依托司法服务站、乡镇法庭建设,努力创建无诉讼乡村,制定八项机制、一个办法、四项原则,108个法庭成为创建基地。截至2019年5月,全市3204个村街已有527个达到无诉讼标准,使“廊坊经验”有了新的内涵,廊坊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后来,这项工作开始向特色人民法庭建设转变,作为宣传部门,我们也随时记录着它的变化和成长。

2021年下半年,以院长马大壮为班长的新一届院党组,带领全市法院创新思路,挖掘潜力,汇聚力量,提出了“三大工程”的创新改革思路,根据廊坊的地域优势、传统经验和新时代的要求,将“廊坊经验”重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使“廊坊经验”的发展跨越到了一个新阶段,系统地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路径、提出推动举措,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法治方式和工作理念,并在审判实践中大力推动,使“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在推进廊坊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三大工程”的其他两项工程一起成为服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大改革项目,深入研究、广泛推动,拓展实效、纵深发展,“四二”体系应运而生。为继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2022年以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两级法院以“联系群众、开门办院、司法民主、深化调解、多元解纷”二十字方针为统领,在金融纠纷化解领域中探索出“两前”化解模式,被河北高院评为“一站式建设优秀成果”。2023年“廊坊经验”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发掘推行发端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廊坊经验”,被列入省委政法委重点工作。廊坊中院党组提出构建成案前和成诉前化解纠纷的“两前”拓界、审判专业化和司法大众化“两化”融合、立案端和结案端“两端”加力、基层法庭和基础要素建设“两基”赋能的“四二”工作体系,开辟了深化多元解纷,重塑“廊坊经验”的改革创新之路,被列为省市委、省法院改革创新项目。全市法院各种方式、方法总结提炼推广“廊坊经验”。河北高院院长黄明耀以重塑“廊坊经验”为内容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发言。马院长重塑“廊坊经验”的署名文章在《长安》《中国审判》等刊物及《河北法制报》上发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正在走向更加深入,其推动力量将会越来越大,效果也将会越来越明显,必然会成为推动能动司法的巨大力量,在维护“公正与效率”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上彰显独特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在新的时代置身见证“廊坊经验”重塑的新实践新成果而欣慰和骄傲!

随“廊坊经验”流转的岁月,也是我忙碌和艰辛成长的岁月,更是一代代前赴后继的廊坊法院人薪火传承、砥砺前行、共谋发展的岁月,更是几十年来廊坊法院人攻坚克难、携手同行献身司法事业,听从党和国家司法事业的号角而激情燃烧奉献青春热血的岁月!

感受“廊坊经验”,感悟司法传承。我欣喜我在这样光荣的岁月经历过、摸索过、奋斗过、见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