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1997年武校投毒案”开庭
转自:千龙网
原标题:安徽和县“1997年武校投毒案”开庭
致130人中毒7人死亡 案发26年后两名嫌疑人落网
1997年,安徽马鞍山和县一武术学校遭人投毒,造成该校130名师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7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26年后,两名嫌疑人终于落网。11月1日,该案在马鞍山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从早上9点开始,持续到晚上11点多,案件将择期宣判。
130人中毒7人死亡两嫌疑人26年后落网
1997年6月30日7时许,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约130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其中有7人因中毒较深而死亡。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在案发现场勘查提取了相关物品,均检出毒鼠强424成分,对7名死者死因进行鉴定,均系424鼠药中毒死亡。
后专案组分析认为与事发学校校长彭某某素有积怨的付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两人案发后潜逃。在26年的不懈追踪下,警方于2023年5月6日、7日分别在福建晋江市、贵州贵阳市成功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朱某抓捕归案,至此该起投毒案件成功告破。
因经营、琐事发生矛盾为报复向武校投毒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该案由马鞍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付某、朱某涉嫌投毒罪,于2023年7月31日向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某和彭某某在和县乌江镇卜集镇经营和县少林武术馆,朱某任馆长、彭某某任主教练。在经营过程中二人发生矛盾,彭某某离开该武术馆在西埠镇重新开设经营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带走了大部分师生,朱某因此对彭某某怀恨在心。
1996年8月,被告人付某到彭某某经营的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任教,在任教期间,因琐事逐渐对彭某某心生不满。朱某和付某二人经他人介绍后认识,并得知二人均是河南开封某拳击馆师兄弟,在相处过程中,付某、朱某均表达出对彭某某的不满,遂决定报复彭某某,把彭某某的武校搞垮。
1997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付某、朱某商议决定使用投毒的方式报复彭某某,付某实施后由朱某支付给付某5万元,朱某当场支付付某500元。1997年6月20日,付某从武校辞职后回到老家,并从村中一走村串巷卖老鼠药男子处购买了两包老鼠药。
1997年6月29日下午,被告人付某携带两包老鼠药等物品乘车来到和县西埠镇,付某当晚从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南边窜至武校厨房内,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在厨房南侧桌上红色塑料盆内的咸豇豆上,搅拌后从原路逃离,之后在盛家口乘车离开和县。同年6月30日7时许,武校130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致7名学生死亡。现场勘查提取了咸豇豆、纱罩网罩纱等物品,均检出毒鼠强424成分。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朱某以投放老鼠药的方式造成一百余人中毒、7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被害人家属提出民事索赔案件择期宣判
据报道,此次庭审,死者汤某叶家属、钱某家属、田某家属等多名家属和代理律师到场,于民事诉讼部分各提出101万余元的索赔。此外,死者邢某的父母还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57万余元。
1日早上,多名被害者家属赶到法院门口。杨先生如今已经是一名72岁的老人,他的孩子事发时年仅11岁,当年孩子被送进武校,谁都没想到会出事。杨先生说,对于今天的庭审,他希望法院能判处被告人死刑。此外,对于民事赔偿,杨先生称他腿已经残疾,妻子每天要吃药,肯定要让对方赔偿。
1日的庭审从早上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多。据法院介绍,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40余人旁听了庭审。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