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茗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茗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具体信息如下:
|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电市监处罚〔2023〕560号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新湖西区A12号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以17元/公斤的价格购进“沙姜”(购进日期为2023.07.05)共2公斤作为食材原料加工供顾客食用。本局于2023年7月5日依法对上述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被抽检(购进日期为2023.07.05)的“沙姜”被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批次“沙姜”的检验报告、购进票据、使用记录及供应商相关许可证照材料供核查。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的“沙姜”已作为食材原料加工使用完毕。经核算,当事人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为34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茗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4MACAT9MW23----------许**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5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25 |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