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市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广西日报
近日
北海市、防城港市、贺州市
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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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辞)职名单
(2023年11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廖辉凯为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林琳(女)的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桂平的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黄庆锐的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任命:
庞福萍(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海敏(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王雅新(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雪燕(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叶萍(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海洲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明智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陈芸芸(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远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廖辉凯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魏岚(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长程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庞福萍(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汪海敏(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方嫄(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雪燕(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叶萍(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海洲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明智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
任命:
姚中伟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永明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忠霞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陈伟意辞去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
任命:
周诚敏为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姚中伟的北海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31日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禤东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陆萍萍(女)为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官尚元为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春胜的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禤东的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尚秋的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兴辉的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贺州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震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潘震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由市人民检察院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3年10月30日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杨瑞芳(女)为贺州市副市长。
(二)
免去:
陈小坤(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吴永辉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邱绍银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陆喜麟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吴永辉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3年10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永辉代理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