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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人死亡!司机高速公路上捡鱼引发惨剧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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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底,兰海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货车相撞造成后车一人不幸身亡。经过交警部门深入调查,近日该事故调查结果出炉,违停高速公路的货车司机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将被依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上两货车相撞 后车司机不幸身亡

8月28日22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G75兰海高速北海往南宁方向2007km+970m处,两辆货车发生相撞事故,有人被困车内。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横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有一辆鄂F轻型厢式货车车头陷入该车车尾底部,车身在巨大撞击之下几乎散架,车上所载货物散落一地,司机李某被困驾驶室内。民警立即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与119应急人员展开施救,遗憾的是,当李某被解救出来时,经120医护人员确认已当场死亡。

监控视频还原事故过程 前车司机说谎被戳穿

在民警开展现场勘查中,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司机石某多次坚称自己是在第三车道上正常行驶,是后方货车司机自己撞上来的。事后,经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证实石某在说谎。事发前,其驾驶的车辆并未在行驶状态,而是违法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

监控视频显示,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当天晚上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驾驶员直接将车停在行车道上,打开双闪灯后就从车上下来绕车查看,并将一条从前方车辆掉下来的活鱼捡起放到副驾驶位置,就在他刚刚回到驾驶室时,鄂F轻型厢式货车从后方驶来,直接与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猛烈碰撞。

最终,石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在车道内停车捡鱼的事实。近日,经现场勘查、询问、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分析认定,该事故调查结果出炉,石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石某将被依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上违停频酿事故 紧急情况需做好警示

高速交警再次强调,非紧急情况高速公路上不能停车。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需要在高速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一定要确保车辆必须停在应急车道白线内,并且车辆最好尽可能地靠近高速路侧护栏,同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见度低或者夜晚还需要将距离适当提升到200米以上。

其次,停车后车内乘客禁止继续待在车内,应该下车转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应急车道停靠时,应尽可能地避免在转弯路段。

有部分司机自认为是紧急的情形但是属于违停。例如“困了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换驾驶员”、“设导航查地图”、“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等等都属于非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周志英(高速交警供图)

编辑 | 蓝梦

校对 | 卢小青

审核 | 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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