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上班私聊微信每次罚100元
新快报
近日,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哈尔滨市民陈女士(化名)将该公司的管理通知截图发在网上引发关注。
引发争议的某公司规定截图。
10月28日,涉事的哈尔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目前还没有人查,只是公司是这么规定的。”
记者从截图看到,截图上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等等文字。
上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里说的微信不是企业微信,而是平时用的个人微信。在工作时间不能聊私人微信,这是公司的规定。”对于检查员工微信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人查,那是侵权的,不会那么做的。”
律师说法:
未经同意无权查看员工手机信息
有律师表示:“手机信息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迟到旷工是因为没有提供劳动而扣减的报酬,也不属于罚款。
另外,用人单位有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采写: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编辑:韩冬
校对:陈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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