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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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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均不含税)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美思德”或“控股子公司”),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共持有其98%的股权。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吉林美思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美思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吉林美思德业务发展的需要,吉林美思德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吉林分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授信额度总额为5,000万元。公司同意在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吉林美思德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吉林分行就上述担保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公司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注1:吉林美思德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系因其建设资金由公司通过借款的方式进行有偿使用所致。

注2:公司于2023年0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吉林美思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吉林美思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公司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法人信息

1、公司名称: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721室

4、法定代表人:尹迎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7日

7、经营范围:有机胺类产品、催化剂、表面活性剂及相关化工产品(以上各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美思德70%的股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美思德28%的股权,即公司共持有吉林美思德98%的股权。

9、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吉林美思德的总资产47,133.36万元,负债总额37,283.51万元,净资产9,849.8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1.20万元。

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09月30日,吉林美思德的总资产61,019.73万元,负债总额51,465.08万元,净资产9,554.64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75万元,净利润-295.21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共持有吉林美思德98%的股权,吉林美思德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债务人: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吉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2、债务人: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提供全额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出预计并为其提供担保,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兼顾了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mayst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宇先生,财务总监徐开进先生,董事会秘书陈青女士,独立董事邓德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预先提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sw@maysta.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付佳慧

联系电话:025-85562929

电子邮箱:zqsw@mayst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10月27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11月0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80万股(含)且不超过360万股(含)。以不超过1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3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06月15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截至2023年10月26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公司实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9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20%,回购最高价格为12.4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1.03元/股,回购均价为11.7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61,127.3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999,953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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