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走并提出离婚,彩礼钱能追回吗?丨我来帮你忙
转自:上观新闻
市民李先生(化名)咨询,自己与妻子结婚两年后,妻子生完孩子离家出走,现在孩子已经七岁。李先生最近接到对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李先生问自己能追回彩礼钱并要求这几年妻子没付的抚养费吗?
孙盼盼律师表示,收到了离婚案件的传票,是对方先起诉李先生,对方是原告,李先生是被告。
首先,从程序的角度,李先生可以选择在这个案件中提起反诉,也可以选择另案提起一个新的诉讼。
另外,孙盼盼律师说,从实体审理的角度,各地对于离婚案件判决裁量尺度及结果存在差异。
针对彩礼返还的诉求,法院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鉴于李先生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按照李先生的自述,应该在七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虽然妻子在生完孩子后离家出走,但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具备长期的共同生活,婚内共同生育子女,且未签订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的事实。根据过往实际案例的裁决经验来看,法院可能会审理后做出“因双方登记结婚后已在一起共同生活,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形,对返还彩礼的要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从法律上来讲,彩礼实际上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彩礼是一种道德性赠与,但不属于合同法意义上那种纯粹的赠与。其次,作为一种赠与,彩礼同时又附带一定条件,比如以结婚为目的和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登记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法院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包括这三种情况:
任何情况下要回彩礼,都应当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因而,男方中途不想结婚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也是应当返还的。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又离婚了,若因彩礼给付导致个人生活困难也可以要回彩礼。
记者:周乐
编辑:赵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