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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朝阳群众闹市河中发现鳄鱼:乱放生无德更涉嫌违法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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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视点

日前,北京望京一条河中惊现鳄鱼。经多方人员捕捞并现场勘查,该鳄鱼系被人随意放生到河道中,属于违规饲养、禁止放生物种。近段时间,这类私养乱放行为又有抬头之势,值得警惕。

据报道,该鳄鱼为暹罗鳄,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且是国际公约附录中的保护动物,私自养殖、放生都是违法行为。而且,暹罗鳄会主动攻击闯入领地的其他生物,杀伤力、危害性不小。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一危险异宠私自放生到闹市区河沟中,都极不负责任。若不是“朝阳群众”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宠物市场格外火热,同时也乱象丛生。特别是异宠风潮的兴起,更助长了潜在风险。所谓异宠,是指少见的、奇特的宠物。比如,鳄雀鳝、食人鱼、鳄龟等看似新奇,却并不宜“宠”。除其本身带有很强攻击性外,还极有可能携带病毒和寄生虫,威胁本土生态平衡。同时,这一风潮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猎捕倒卖,很多保护动物因此受到威胁。

人人都有养宠自由,但一切应以合法合规为准绳。一些人不仅饲养不适宜的宠物,且没有负责到底。当初出于猎奇、跟风的心理选择入手,却不了解其习性,一旦无法达到心理预期,就会随随便便弃养放生。更有甚者,还打出“积德行善”等旗号违规放生,实际却是只管“放”不管“生”。凡此种种,轻则导致这些生物的死亡或无序繁衍,重则可能威胁本土生态环境安全。在这方面,不乏前车之鉴。比如,杭州灵隐寺旁的小溪里,有不少违规放生的温室龟死亡;河南汝州为抓捕私自放生的鳄雀鳝,不得不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抽干了20多万立方米的湖水……

异宠不能一弃了之,放生更不是法外之地。《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放生”一词。文件中提出,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愈发清晰的管理条例,将异宠放生置于强监管之下,相当于给行业戴上了“紧箍”。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从业者和爱宠人士也要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强化源头治理,宠物与人类才能更好达致和谐。

(北京晚报微博,作者孙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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