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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

媒体滚动 2023.10.19 11:12

转自:连云港传媒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健全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制度,满足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连政发〔2023〕26号)、《连云港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连医保〔2023〕44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市的长护险制度先从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始试点,全市实行统一保障对象、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和统一经办规程。2024年底前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实现制度保障全覆盖。

根据长护险制度相关规定,市医疗保障部门将长期护理保险承办工作委托人保财险等商保机构负责。目前,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市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等8个服务网点全面开始受理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工作。

长期护理保险保费筹集标准是什么?

长护险保费由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拨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年按上年度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收入的2%划拨。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捐助的资金,纳入长护险基金管理。

2023年四季度参保职工按照每人7.5元缴纳,统一从医保个人账户扣除。

长期护理保险个人保费筹集方式是什么?

长护险基金以年度为单位一次性筹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每年1月由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至长护险基金,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从下期账户划入额中抵扣。新参保人员参保当月,按全年标准一次缴清当年费用。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智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初期先从重度失能人员开始试点。随着制度建立完善,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长护险基金运行情况、参保对象保障需求等因素,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扩大保障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有哪些?

市内重度失能人员或其代理人可在以下5种长护险待遇享受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各种待遇不可同时享受。

1.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6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

2.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5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

3.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的,每月可享受10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每人每次90元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因故导致上门护理服务低于规定次数的,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

4.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6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每人每次90元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同时,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照护补贴。亲情照护提供者需接受上门护理人员培训或取得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等级证书。

5.在市外居住的失能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因异地居住导致无法享受机构上门照护的参保人员,由长护险基金按20元/天的标准支付护理服务补助。

哪些情况不予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未参加本市长护险的;失能未满6个月的;不同意参加失能等级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3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应由第三人负担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在哪里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可以选择在手机上下载“苏服办”APP线上申请或到承办商保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请。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已正式运行,其中经办服务网点8个。

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待遇申请表、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失能等级自评表、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卡、完整的病史资料,代理人申请的需要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来源:人保财险连云港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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