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佛山市汇鼎丰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罚款58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注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汇鼎丰不锈钢有限公司,该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汇鼎丰不锈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UPDQQ1U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41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违法事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72.9元; 二、罚款58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72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