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屡屡偷外卖,终究要“吃亏”

京报网

关注

转自:北京晚报

“4块钱的柠檬水都偷,要将小偷绑到天桥上示众”,近日,广州一家蜜雪冰城门店对偷餐者的吓唬,引发网络热议。据法治日报报道,北京不少餐饮店都遇到过外卖被偷的情况,事后即使通过监控发现了偷盗者,由于金额较小,往往不了了之。

偷外卖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假装骑手将饮品拿走;有的趁着人流量大,随便乱说一个取餐码,借机拿走。发现餐品被偷,很多配送员为了不被顾客投诉,只能自己花钱补上这单商品;消费者外卖被偷,饿了肚子,还受一肚子气。商家起早贪黑,靠的就是口碑和单量挣钱,商品老是被偷,损失的成本和精力谁来补偿?小偷小摸频发也浪费警力资源,消耗社会信用。

外卖屡屡被偷,最根本的是小偷小摸者缺乏法治意识,觉得就是拿了点吃的喝的,金额不大,数量不多,商家不会花大力气和心思去追究,即使被抓住,充其量也就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罢了。

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是道德常识,更是法律底线。按照法律规定,在两年内盗窃的次数达到三次,无论盗窃的数额大小,都可能被以盗窃罪刑事追责。2019年,阮某在杭州市因5次偷外卖,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1年10月,被告人姜某某因多次偷拿外卖,被大连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屡屡偷外卖,法律不会视而不见,有小偷小摸习惯的人应该好好掂量掂量。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总想占小便宜,最终会吃“大亏”。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孟雅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