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02-22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特区报
为加大龙华区住宅供应量,拟对[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02-22地块及周边道路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用地面积4785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通信机楼(建筑面积15000㎡)”,备注为“规划”。02-22地块用地面积180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规划”。
华南路(民康路至民乐路)为城市次干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7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规划华南路红线宽度由27米拓宽至35米;新增5条规划支路,其中:规划四路红线宽25米,规划五路、规划六路红线宽16米,规划七路红线宽22米,规划八路红线宽25米。
(二)将02-20地块用地面积由478559平方米调整为3593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W1),备注“规划。落实二级物流转运中心一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余指标保持原图则不变。其余部分调整为02-20-05、02-20-06、02-20-07、02-20-08、02-20-09五个地块及道路用地,其中:
02-20-05、02-20-08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4400平方米、8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均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02-20-05与02-20-08地块合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地上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
02-20-06地块用地面积214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9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02-20-06、02-20-07地块作为同一宗地开发建设时,两地块间公共配套设施可相互腾挪;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可通过地下通道予以连通。”
02-20-07地块用地面积218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9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02-20-06、02-20-07地块作为同一宗地开发建设时,两地块间公共配套设施可相互腾挪;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可通过地下通道予以连通。”
02-20-09地块用地面积83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将02-22地块拆分为02-22-01、02-22-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5852平方米、13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一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华南路和民乐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2333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