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失业找工需谨慎 帮信诈骗陷囹圄
广东检察
2022年11月,失业在家的赖某平在朋友杨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张某让赖某平帮他们注册固定电话,每天会给其300元的生活费,固定电话业务开通后运行远程拨号时,每天再给其1000元的工资。赖某平在高薪的诱惑下,同意帮张某干事。遂张某拉赖某平、杨某进了一个APP的群聊,通过群聊安排相关工作事宜。
11月17日,赖某平被安排来到了梅州,张某让其刻一个“广东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冒用该公司的名义租赁办公地点便于报装固定电话,在张某的“指导”下,赖某平成功申请到了20个电话号码并成功加装语音网关设备。往后几天里,赖某平只需负责开关设备,工资轻松到账。然而这种轻松惬意的工作没干几天,警察就找上门了。经查,赖某平办理的固定电话号码被张某等人利用拨打电话9446次,诈骗人民币902244元。
梅江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赖某平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遂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梅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