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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农信社改革迎新进展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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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日前公布,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9月19日成立。今年以来,多地农信社改革取得新进展,部分农商联合银行、省级农商行获批筹建。

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大力推进下,各地“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化险步伐加快,将在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多作用。

辽宁农商行登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辽宁农商行注册资本为207.89亿元,法定代表人由辽宁省联社现任理事长李世江担任。

披露信息显示,从发起人出资规模来看,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06亿元的认缴出资额位列辽宁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占该行注册资本总额比例约为99.09%。另外,企业法人股东包括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实早在去年11月,辽宁省联社发布信息称,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今年8月,辽宁农商行获批筹建,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月18日,辽宁农商行取得金融许可证。

多地推进改革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山西、河南等多地农信社改革取得新进展。

8月4日,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获批筹建;随后,监管同意筹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同时,多地给出具体改革模式,例如,河南、甘肃、山西等地明确组建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四川等地采用组建省级农商行的模式。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一种相对优化的模式。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

改革路径不同

近年来,监管层面多次提及,支持“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转换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职能,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彻底解决省联社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政企不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

另外,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频现“农信社”“省联社”。例如,四川提出,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甘肃强调,要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

实践中,各地改革具体实现路径也有所不同。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较优改革模式。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选择某种改革模式,或许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改革化险。

曾刚说,未来相关改革要从几方面着手:一是理顺农信系统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包括股权关系等;二是搭建新发展机制,助力中小银行提升经营效率;三是注重防风险,包括存量风险处置,探索资本补充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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