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99名单后,哪些主体可以突破借新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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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899借新还旧名单传闻出现后,笔者自万德数据筛选了公告日自9月8日至9月19日的挂网公告的城投债(WIND标准)公开产品,逐一梳理自9月8日后挂网发行前披露的城投债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考虑到正常来说,备案通过后允许发行材料挂网,即募集资金用途通过监管审核。因此,笔者重点挑选了突破了借新还旧限制的主体进行了分析与列示,与读者分享。本次涉及挂网公告的城投债公开产品共计131只,分析情况如下:
一、交通集团类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万德城投债筛选标准,挂网公告日自9月8日至9月19日中,城投债(WIND标准)公开产品共计131只,其中,19只主体为交通集团类发行人,该类发行人其营业收入主要为交通运输和轨道项目建设收入为主,被认定为城建类企业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目前看在3899名单中的可能性也不大。
从实际挂网的募集资金用途来看,大部分存在偿还存量有息债务(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本金出资等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主体主要为各地级市交通轨道类主体,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整体涉及范围较为宽泛,轨道交通类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类项目,大部分也为经营性项目,具备一定的收益能力,其相关存量债务应与其项目挂钩,因此,目前看,对上述主体进行借新还旧限制的可能性较小。
二、非典型城建类主体募集资金情况
除了交通集团类发行人,还有涉及12只公开产品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偿还流贷贷款、租赁款、信托贷款及跨债券产品兑付(协会产品偿还公司债)。
在上述12个类城投主体中,表现出如下特点:
1、业务板块来自政府性现金流占比较小、以市政公用、贸易收入为主
上述突破借新还旧的类城投主体,其业务板块基本不涉及委托代建、土地整理开发或保障房建设等典型城投业务,若涉及,上述相关业务收入占比比较小,其来自于政府的现金流占比整体比较小,均小于50%。上述类城投的主营收入为当地公用事业类收入、贸易实业收入、制造业收入等,因此该类主体大概率被认定为非城建类企业,是否该类主体也不在3899名单之列,值得关注。
2、均为省级或地市级平台,不涉及区县级平台
在上述12家主体中,均为省级平台和地市级平台,不涉及区县级平台主体。其中,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当地省级平台和市级最大的平台主体,其业务构成也非典型的城建类企业收入,以市场经营的市政公用、建筑施工为主,建设项目的委托方非地方政府单位。
那么,区县级平台在目前备案发行阶段,是否已经禁止了债券额度新增,无法突破借新还旧的局面,从目前公开产品的城投债募集资金情况来看,值得关注。区县级平台私募债是否有所新增额度,无法确定。
3、涉及偿还流动贷款的情形较多
在上述类平台主体中,存在4家的用途仅为偿还存量流动贷款,不涉及长期借款,是否可以考虑类平台主体现阶段募集资金用途中,若偿还流动贷款,仍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值得关注与尝试。
三、总结
在上述131只按照万德城投债筛选的公开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中,明显突破借新还旧的主体分为两类:
1、交通集团类主体;
2、非典型城投业务的省级、市级平台主体;
从近期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来看,似乎上述两类主体还没有完全禁止借新还旧,债券额度仍可以新增,未来是否会列入3899名单导致只能借新还旧,值得关注。
四、摘取上述12家类城投主体的收入结构如下,供参考
1、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