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被否、创业板撤回!71岁教授第3次冲击IPO!
![](http://n.sinaimg.cn/default/622af858/20181010/default_avatar.jpg)
新三板企业家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2020年12月18日获科创板受理,2021年04月29日,因审核不通过,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本次IPO保荐机构为华龙证券,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珈创生物被否后,2022年6月8日换道创业板获受理,2022年11月22日,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本次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2023年9月6日,珈创生物再次与安信证券携手第三次冲击IPO!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271/w573h1298/20230910/b98a-6a1b1008bff0900ae04cd3e1cc3c2598.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579/w573h806/20230910/4436-ba0ed3baf634d5493dc092ea48e43c72.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780/w713h67/20230910/9bbb-5b5f62219beebe9a6184bd1b2590ce0e.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48/w643h205/20230910/84ec-4b036833edc8ab0c9ccab9c0656b753a.jp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2021年04月29日,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审核不通过,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 1)结合中国药典对相关检测工作内容、检测技术原理及方法等的描述,说明发行人主要从事的细胞检定业务的性质、技术通用性及稳定性、相关仪器及设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2)对比同行业检测机构,说明发行人所从事的该项业务的主要技术壁垒,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检测机构在检测技术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结合发行人部分核心技术专利由外部机构受让取得、发行人的自行研发投入较少、技术人员较少且人数在报告期内发生过较大波动等情况,论证发行人是否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认证)和《湖北省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BSL-2)等资质是否为发行人从事主营业务所必备;(2)鉴于该等资质将于 2022 年到期,一旦无法续期是否将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存在将非研发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以及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完善。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147/w524h423/20230910/2ddc-20c63c73dd9cafcf7d5465be42e151c7.jp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珈创生物”)主营业务为生物制品细胞质量检测及生物安全评估。公司是一家为生物制品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提供细胞建库与保藏、细胞检定、生产工艺病毒去除/灭活验证及相应生物安全评估第三方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华龙证券,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郑从义直接持有珈创生物 1,928.0018 万股股份,占珈创生物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48.20%。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珈创生物股份比例较低,郑从义能够对珈创生物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郑从义为珈创生物的控股股东。
同时,郑从义通过持有同荣嘉业 51%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实际控制支配同荣嘉业所持珈创生物 2%的股份。因此,郑从义直接和通过同荣嘉业实际可以支配珈创生物 50.20%的股份,为珈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8 年-2020 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72.09 万元、456.03万元和 508.0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54%、6.70%和 6.36%。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234/w578h456/20230910/94d1-917b893208dc441742e8db797d103084.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71/w577h294/20230910/b0ad-1b42104ed020a9fd187f15405f159a4d.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124/w812h112/20230910/c229-dd94eaaae4a8c91a722b604c586e2629.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674/w471h203/20230910/0b06-1ac952a6f84b6e270855eed8c00541bd.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2022年11月22日,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213/w543h470/20230910/4d2b-a124dfb91a1f121b5e46c24eea992027.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珈创生物”)是一家为生物制品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提供细胞检定、病毒清除工艺验证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从义先生。郑从义直接持有公司 1,928.0018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48.20%。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较低,郑从义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郑从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郑从义通过持有同荣嘉业 51%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实际控制支配同荣嘉业所持公司 2%的股份。因此,郑从义直接和通过同荣嘉业实际可以支配公司 50.2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郑从义先生,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生物学系(后更名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学专业。197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11 月,返聘继续担任博士生导师;198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副主任、主任;1989 年 10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美国典型培养物保藏所访问学者;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珈创有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武汉珈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珈创咨询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同荣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今,任云南省细胞质量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133/w580h353/20230910/0691-1fef4608e3daa1b40d96b901e0900f6e.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http://k.sinaimg.cn/n/spider20230910/255/w577h478/20230910/b75d-88086bfd69a74dfcb0d3d5b13ae5760c.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发行人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