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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锐传播】IPO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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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9月4日-9月9日)

证监会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

在会企业进展

本周上会企

本周上会企业被询问问题情况

、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所处行业和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地位、产品技术水平、经营业绩及规模等,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素,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稳定,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境外销售市场空间、补贴政策退坡、提振本土制造政策、行业未来趋势、公司应对措施等,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Genertec的资金实力、经营情况、市场拓展及服务能力、备货周期、期后合作等,说明其向发行人采购规模是否与其自身业务规模相匹配,双方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2)结合前员工经销商负责原销售区域情况,说明公司终端销售的真实性以及客户管理的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空间、竞争态势、技术更新、客户结构、产品毛利率、经济形势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因素,说明业务开展是否存在增长放缓或停滞的可能性,经营业绩是否稳定,是否影响可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下游需求变化,说明“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和“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未来实现盈利依据的总体假设各项条件如发生不利或有利变化,对盈利预测的影响。(2)结合客户ID数量复合增长率逐渐下降的趋势,补充说明重点客户开发、维护和深度合作的已有布局情况和未来拓展措施。(3)说明预测期内如何实现“为快速覆盖潜在客户投入大量研发、采购和销售”和“降低期间费用率以实现未来盈利”之间的平衡。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胶印版材和柔性版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43%、11.68%、12.99%,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3.62%、40.85%、46.26%。2023年1-6月,经审阅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6.98%、9.35%。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2)结合行业发展、境外销售、期后业绩情况,说明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主要客户ABE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均以经销模式为主,其中向主要客户ABE集团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15,255.62万元、230,995.50万元、35,444.61万元。2019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强邦以120万欧元从ABE集团取得SPE公司20%股权,2021年香港强邦将上述股权全部转让给ABE集团,后发行人原价受让上述股权。 

    请发行人:(1)说明原价受让上述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2)说明对ABE集团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五、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交易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47%、29.22%、23.91%,关联交易形成的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39.70%、34.16%、23.57%;其中环保项目运营关联交易金额占该项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75%、88.19%、75.87%。 

    请发行人:结合主要客户构成、新客户开拓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关联交易占比,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的情形,是否对关联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2,889.99万元、109,939.34万元、95,195.2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45%、71.59%、68.66%,部分项目进展未达计划进度或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1,506.59万元、43,401.18万元、45,352.71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业务特点、信用政策、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和外部证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环保工程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业务重组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2019年12月通过换股取得北京盈和瑞79.65%股权,确认商誉12,373.66万元,北京盈和瑞整体估值5.08亿元;2020年8月现金收购北京盈和瑞剩余20.35%股权,北京盈和瑞整体估值6.33亿元。2020年末,发行人计提北京盈和瑞商誉减值9,495.42万元。2018年至2022年,北京盈和瑞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453.45万元、464.34万元、932.42万元、899.19万元、1,331.17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北京盈和瑞业绩变化,说明北京盈和瑞股权估值的合理性;(2)结合北京盈和瑞业绩变化、后续商誉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发行人现金溢价收购北京盈和瑞剩余股权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六、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七、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大客户依赖。根据申报文件,(1)2020至2022年,发行人向Ideal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14,490.78万元、13,986.15万元、16,235.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46%、72.02%、74.01%。(2)2019年,Ideal公司为降低单一供应商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引入明志科技作为热交换器第二供应商。2021年,发行人对Ideal公司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48%。(3)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二、三大客户均开发于10余年前且销售占比不高,近十年基本未成功开拓新客户。请发行人:(1)说明第一大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及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2)结合与明志科技相关产品的竞争优劣势、发行人在Ideal公司的采购占比及变化趋势、Ideal公司经营状况及业绩变化趋势、发行人新客户拓展进展情况等,说明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3)说明报告期内开拓新客户较少、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及具体措施,业务增长是否受限。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产品竞争力。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新技术储备、产业化推进情况及发展规划,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与国内外同行业竞品相比,热交换器产品的技术水平、技术优劣势、创新性体现,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在研项目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体现,与可比公司相比,在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优劣势。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八、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生产经营稳定性。请发行人说明导致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否将对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已合作境外客户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结合期后客户开拓、在手订单、预计销售及结构变动情况,说明经营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 滑风险,应对业绩持续下滑拟采取的举措及预计效果。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外协加工。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外协加工厂商的基本情况、交易金额及占比、来自发行人的收入是否为该外协厂商主要收入来源;发行人外协加工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市场状况,是否存在压低采购价格调节业绩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新增、退出外协厂商的合作情况。(2)说明前述外协加工厂商中,部分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合理性以及筛选标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报告期至今,发行人及外协加工厂商安全生产与行政处罚情况,是否发生因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问题引发的诉讼、潜在纠纷或行政处罚,是否构成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九、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客户及经营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1)说明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收购过渡期间,收购事项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模式、销量、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新签《业务供货协议》与之前协议的主要变化及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向第一大客户销售产品的业务结构、收入、毛利率、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及原因,结合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等因素,说明期后发行人与第一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2)结合除第一大客户之外其他主要客户所在领域的行业变化趋势、期后订单等,以及发行人自身优势和行业竞争情况,说明2023年上半年除第一大客户之外的主要客户销售产品业务结构、收入、毛利率、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及原因,发行人与前述客户合作能否保持稳定,后续来自前述客户的收入是否仍将持续大幅下降,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报告期至今的新增客户及交易情况,说明发行人对新客户的开拓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发行人是否有独立的销售和市场拓展能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下周上会企业

资本市场热点

1、严把IPO质量关 年内182家企业上市申请终止

监管部门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今年以来,上市申请终止的现象屡见不鲜。9月5日,同富股份、合众伟奇上市申请终止审核。A股市场中,企业上市申请终止审核的并不在少数,且绝大多数是主动撤回。记者据证监会和沪深北交易所网站统计,截至9月6日,年内共有182家拟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终止审核。其中,170家因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审核,占比93%;12家审核不通过,占比7%。从审核不通过的案例来看,原因主要集中在企业主营业务成长性不足、可持续经营能力匮乏、板块定位不清、关联交易等问题。

2、下半年沪深交易所IPO“零受理”被打破

9月6日,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IPO获得交易所受理。据沪深交易所网站,在此之前,下半年以来(7月1日-9月5日),沪深交易所并未有新的IPO获受理。自此,正泰安能、优邦科技成为下半年沪深交易所首批IPO获受理企业,分别拟登陆沪市主板与深市创业板。

3、终止IPO,消费企业上市「濒临绝境」?

9月6日,上交所披露,因鲜美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对于此次撤回上市申请,公司证券部人士回应称,是基于公司上市战略调整及资本市场环境因素考虑。事实上,鲜美来不是近期IPO主动撤单的“吃穿住”类企业。近期,老乡鸡、沃隆食品、同富股份、大洋世家、紫林醋业等多家“吃穿住”类企业也纷纷主动撤单进而IPO终止。其中,老乡鸡等企业也已多次冲击IPO未果。

4、深圳推动企业上市20条发布

9月7日,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提高企业上市服务水平、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和服务机制四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为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超550家。2022年全年,深圳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2家,在国内大中城市中,深圳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数量连续32年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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