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金罚决字〔2023〕1号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话销售中心王银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金罚决字〔2023〕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王银刚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话销售中心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吕思挺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平安人寿西安电销中心合计处以42万元罚款;对王银刚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