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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城投宣告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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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信托圈

导读:多地城投平台公司公告:退出平台,作为独立主体,自负盈亏,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是融资平台公司,不再涉及政府隐性债务。

时值8月,江苏又有多地发布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公告。

江苏退平台的公告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集体退出。一般而言,一份公告宣布退出平台的国企数量少则2-3家,多则10余家。比如去年12月靖江市宣布退出平台的国企数量达到18家。

第二,一些企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融资平台,比如有一些农业类、商贸类的公司,这类企业可能在以前年份也举借了隐性债务。

第三,“退平台”的目的在于满足中央、江苏省相关债务管理要求,其中特别提及《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提出,各地政府应当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全口径债务监测管控,全面摸清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隐性债务、经营性债务和或有负债底数。地区年度新增经营性债务融资规模,原则上要与地区名义经济增速、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预期回报水平和对应融资主体的偿债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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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8月江苏多地发布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公告原文:

8月28日,据宜兴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宜兴阳羡茶文化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宜兴市陶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市通蜀兴陶商贸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8月25日,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无锡市民营科技园有限公司、无锡市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清名桥古运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锡运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梁运文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资产经营公司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8月24日,据睢宁县政府官网:关于江苏山水双盛实业有限公司和徐州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化转型的说明:江苏山水双盛实业有限公司和徐州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从未承担且今后也不会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承诺两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月22日,据淮安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边界,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淮安生态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公司转型后依法开展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后续举借的债务,政府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8月22日,据天源控股集团官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苏政传发〔2021〕94号),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我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源新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盱眙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和盱眙县天源永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转型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依法开展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出资机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8月18日,据涟投控股集团官微:根据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我集团下列公司 涟水丙辰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涟水机场物流有限公司、涟水县红日港务有限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月18日,涟水涟缘农水有限公司公告:根据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我集团下涟水涟缘农水有限公司(曾用名:涟水县益民水务有限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月15日,江苏溧阳市15家国企发布公告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苏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要求,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15家企业分别是:溧阳原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钢(江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埭头经济实业总公司、江苏瓦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长荡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长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通用机场有限公司、溧阳市燕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防汛抗旱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长荡湖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溧阳市污水管网有限公司、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溧阳市金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交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溧阳市金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8月14日,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权责边界,加快市场化转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苏州市吴江湖岸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是我区融资平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