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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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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A.I.E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A.I.E建设升压站设施。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由A.I.E的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且由股东共同控制被资助方银行账户,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为A.I.E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以及资产报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资产报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EDFR and Jinko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支付日常开支和融资贷款利息需要,合资公司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股东贷款,贷款利率为4.5%,期限为5年,其中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Middle East DMCC按50%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实际贷款金额及贷款时间以合资公司资金需求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和李仙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Promotors Archidona Renovable, A.I.E(以下简称“A.I.E”)建设升压站设施的资金需求,A.I.E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717.25万欧元的股东贷款,贷款利率将依据每年西班牙政府公布的法定利率,期限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其中公司全资下属公司Universal Reward, S.L.U.、We Are So Good, S.L.U.、The Main Speed, S.L.U.、Good 2 Follow, S.L.U.按44.40%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18.46万欧元。实际贷款金额及贷款时间以A.I.E资金需求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配合LIBOR退出市场,转用SOFR作为贷款利率基础,公司拟就全资下属公司Cordillera Solar I S.A. 约6,000万美元的存量贷款的浮动利率部分开展的利率互换签订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合伙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01%股权的议案》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晶光伏”)的部分合伙人和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晶能源”)少数股东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浙晶光伏合计50%的合伙份额及浙晶能源0.01%股权,挂牌转让底价合计为人民币298,382,773.17元。董事会同意浙晶光伏的其他合伙人及浙晶能源的少数股东提前退出浙晶光伏和浙晶能源,并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芜湖市晶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公开竞拍。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交易价格、实施公开摘牌流程、签署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合伙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0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3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注:1、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2、风电项目于2023年6月末并网,该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002.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235,721.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165.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98.4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9,064.14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211.31万元)。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630.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74,597.0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3,037.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972.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27,009.22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456.44万元)。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50.11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515,421.4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8,710.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8,151.5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58.4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7,287.4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422.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0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2,228.30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558.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3,843.57万元,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05.03万元和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438.53万元。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5,641.65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22,809.54万元,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759.89万元和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9,049.65万元。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股权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3,654.9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讷河项目终止实施,相关募集资金已结转,公司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3: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尚未划转至上述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447.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52号)。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及归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3月28日、4月2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9日将合计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641.65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2)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同意将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2023年上半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项目、石河子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50,284.24万元(含账户结息)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7月完成销户。

2、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含账户结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含账户结息)以及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浦发银行监管账户(浦发银行尾号1215账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2020年、2021年期间,将募集资金用于追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偿还银票到期借款、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偿还供应链融资单位及政府借款,合计金额27,272.39万元,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投向“偿还银行贷款”存在差异,但是相关募集资金最终用于清偿电站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服务于主营业务,与公司设置“偿还银行贷款”作为募集资金投向的初衷和目的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2]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3]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未使用的15亿元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光伏电站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亿元用于新光伏电站建设,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60,202.42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4] 截至报告期末,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已完工结项,丰城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5]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5,641.6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3,216.07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总额为15,0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4,617.80万元。本表格列示的是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1]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2]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3] 铜陵项目于2022年分期并网满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于2023年3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46.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62.31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5] 截至报告期末,铜陵项目和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结项,清远项目和白水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建设,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6]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5,641.65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12,425.58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储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总额为23,654.96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19,037.16万元。本表格列示的是上述三个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情况。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1]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2]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建设容量79MW,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投入商业运营,由于个别项目屋顶遮挡、屋顶状况变化不满足建设要求等原因,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为74.78MW,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注4] 该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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