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卫星信息披露自相矛盾,官网宣传疑有水分
作者 | 唐开元
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光卫星”)于2014年12月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宣明,现无实际控制人。2022年12月,长光卫星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并于2023年1月进入问询阶段,其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审计机构为中汇所。
长光卫星是我国第一家集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运营管理着目前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吉林一号”,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快速广域覆盖的卫星遥感数据以及以卫星遥感数据为基础的空间信息综合应用服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卫星制造及相关服务。
信息披露自相矛盾
此次IPO,长光卫星拟募集资金288,274.00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分别投入三个募投项目。长光卫星详细介绍了此次募投项目之一:“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下称“二期项目”)。
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12月20日(招股书签署日),“‘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拥有72颗在轨遥感卫星...可对全球任意地点实现每天23—25次重访,具备全球一年覆盖2次、全国一年覆盖6次的能力”。长光卫星称,在二期项目后续卫星发射并完成组网布局后,“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将实现对全球任意地点平均10分钟完成重访的服务能力。据项目建设规划,二期项目需用两年时间完成。
同时,据问询回复披露,星座卫星数量为138颗时,其重访分钟数是10分钟级。
或需注意的是,招股书称二期项目将研制并发射“吉林一号”高分系列、宽幅系列遥感卫星63颗。2022年12月9日,二期项目已发射5颗卫星。如此算来,二期项目尚有58颗卫星未发射。2022年12月20日,“吉林一号”拥有72颗在轨遥感卫星。以72颗在轨卫星与二期项目计划发射的58颗卫星相加,总数为130颗,或尚未达到问询回复所说“星座规模138颗”时10分钟重访的服务能力标准。
招股书中另一部分的信披内容也让人疑惑。
长光卫星在招股书中“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部分披露了以下内容:“公司未来将继续依托在高性能、低成本遥感卫星研制方面取得的技术成果,结合募投项目的推进建设,进一步扩大“吉林一号”卫星星座的规模,预计2023年底前实现138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任意点10分钟的重访能力;2025年底前实现300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天覆盖的能力。”该部分内容也出现在长光卫星官网链接的媒体报道中。
二期项目建设周期达两年,招股书签署日距2023年底仅一年的时间。该部分内容中,“具备全球任意点10分钟的重访能力”与二期项目的建设目标相同。若募投项目信披准确无误,不知长光卫星认为“预计2023年底前实现138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任意点10分钟的重访能力”有何依据。
此外据问询回复披露,2023年度预计期末在轨卫星数量为113颗,2025年度预计期末在轨卫星数量为279颗。这与招股书内容(预计2023年底前138颗,2025年底前300颗)也存在差异。
此外,长光卫星分别在招股书和问询回复中列表披露了公司卫星遥感信息服务的材料成本(主要包含电子设备及器材和外购数据服务费)。两部分内容从字面含义来看非常相似,招股书中更是直接以“外购数据费”指代“外购数据服务费”,与问询回复别无二致,金额却有明显差距,不知指代是否相同,或需长光卫星予以说明。
招股书披露,2020年与2021年,公司的“外购数据服务费”分别为138.13万元和192.54万元;而问询回复披露,2020年与2021年,公司的“外购数据费”分别为194.5万元和390.23万元。
官网宣传疑有水分
招股书披露,吉林一号高分03D系列星的空间分辨率为全色0.75m,多光谱4.0m。
而在长光卫星官网“高分03D星”的介绍中,出现了“整星实现全色分辨率0.75m、多光谱分辨率3m”的字样。二者对“高分03D星”的多光谱分辨率数据披露出现差异,官网数据更优。若招股书提供的分辨率准确,企业官网或有夸大宣传嫌疑。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吉林一号”高分06A星身上。问询回复披露,该卫星分辨率为全色0.75m,多光谱4m。而官网公示信息显示,该卫星分辨率为全色0.75m,多光谱3m。另外,二者披露的幅宽也出现差异。招股书称该卫星幅宽优于17km,官网显示该卫星幅宽优于18km。
此外,在今年7月25日官网发布的公司要闻中,长光卫星提到:“多年来,公司员工数量从最初的80余人,持续增长至800余人,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数量增长近十倍...”。而据长光卫星招股书,“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合计人数分别为437人、514人、579人和587人。”若官网披露信息准确,长光卫星2022年6月末至2023年7月25日员工人数至少增加214人,可以说是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