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关于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注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复〔202314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唐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同方全球冀发〔2023〕5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19号唐山新世界中心写字楼21层2101,2102,2103,2105单元”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19号唐山新世界中心写字楼8层803单元”。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

202381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