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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这3名“老赖”最高悬赏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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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柯育超)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三名被执行人巫松奇、巫伟生、王清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行悬赏执行申请,凡向该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海口龙华法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金,最高悬赏金超37万元。

    据公告显示,海口龙华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恩虹与被执行人巫松奇、巫伟生、王清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巫松奇,男,1965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下村水闸路西5号,身份证号码440527196512311213。

    被执行人:巫伟生,男,1985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下村顶桥头111号,身份证号码445281198512081273。

    被执行人:王清柏,男,1956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号,身份证号码460026195606240036。

    执行依据:(2019)琼0106民初645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774977.5元及利息。

    凡向海口龙华法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该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海口龙华法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海口龙华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为一年(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人民法院712室

    联系人:冯文龙

    联系电话:0898-6670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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