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康行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康行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康行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7HFAYG19 |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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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尹**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89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28日,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社区育贤路3号勒流碧桂园45铺的佛山市康行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以下正在待售的国产普通化妆品:1、产品名称为皇森小黄姜滋润洗发露3瓶,该国产普通化妆品瓶身有如下标识:净含量:4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029,执行标准:GB/T 29679,生产批号:JEA030201,限用日期:20250102,委托方:佛山市皇森经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勒流居委会政和中路6号金碧豪苑御景1-5座10号商铺,被委托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2、产品名称为皇森小黄姜艾沐浴露4瓶,该国产普通化妆品瓶身有如下标识:净含量:5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029,执行标准:GB/T 34857,生产批号:JCG010501,限用日期:20250102,委托方:佛山市皇森经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勒流居委会政和中路6号金碧豪苑御景1-5座10号商铺,被委托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3、产品名称为皇森小黄姜柔顺护发素1瓶,该国产普通化妆品瓶身有如下标识:净含量:4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029,执行标准:GB/T 1975,生产批号:JCL120601,限用日期:20231208,委托方:佛山市皇森经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勒流居委会政和中路6号金碧豪苑御景1-5座10号商铺,被委托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化妆品备案系统(网址:https://hzpba.nmpa.gov.cn/gccx/)发现上述三款国产普通化妆品在2022年8月26日均已取消备案,至案发日,上述国产普通化妆品仍属于取消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 处罚内容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以下已取消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1、皇森小黄姜滋润洗发露3瓶;2、皇森小黄姜艾沐浴露4瓶;3、皇森小黄姜柔顺护发素1瓶,合计8瓶;二、罚款叁仟元(¥3000.00)。 |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534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0 |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