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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万盈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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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万盈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万盈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61495485X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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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8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微信公众号“万盈公司”销售其商品。当事人设计制作带有:“解决一家手足问题 告别裂痕 光滑水嫩 使用前 使用前干燥有裂痕 使用后 改善手足干纹轻微裂口 使用前 开裂蜕皮有深纹 使用后 皲裂收口 迅速凑效全家齐享润护 使用前 严重开裂、干燥 使用后 修护裂口 强韧肌肤不再二次开口”等文字图片的广告,并自行发布在文章《万盈---新旅途、新征程》的“白芨手足皲裂霜”产品宣传页面中,广告费用为1100元。上述广告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指的产品使用效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44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1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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