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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宝信银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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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宝信银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宝信银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C8L9N440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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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87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拼 多 多开设网店“宝信家居日用品店”销售其商品。当事人设计制作带有“驱蚊”、“防蚊”等文字图片信息的广告,并自行发布在商品销售网页上,广告费用为1000元。上述广告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商品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4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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